河北邯郸,杨女士卖出23600元的光伏水槽及配件,上海买家签收两天后申请仅退款,杨女士维权后迟迟没能追回货款,买家还直接失联。杨女士一怒之下跨省1100公里,坐18个小时火车直达上海,目前民警已介入调查。
在河北邯郸经营着新能源光伏配件生意的杨女士,为了扩大用户群体,除了线下门店,还在线上开了网店做起电商。
摸索着规则前行的杨女士本来还算顺利,在四月底迎来了一笔大订单,一名来自上海宝山的买家,在杨女士店铺采购了一批价值23600元的光伏水槽及配件。
这是新客户,新客户如此爽快,杨女士接到订单后也即刻备货打包,并通知物流取件发货。
几天之后,上海买家签收了所有货品,按照规则,在买家签收货物之后10天左右会自动确认收货,这个时间也是为了维护买家和卖家彼此的利益,一旦有纠纷也可以及时处理。当然买家也可以自行提前确认收货并付清货款。
可是让杨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买家签收后的第三天,毫无征兆地就突然申请“仅退款”,理由竟然是没有收到货。
杨女士刚想联系买家看这中间是否出了什么差错,更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仅退款申请审核通过了!23600元的货款直接全额退回至对方账户。
杨女士看到后瞬间惊呆了,自己亲手拣货打包发出的货品,跟踪配送信息也完整,状态也显示买家签收,对方不可能没收到货!两万多的订单,真的审核了吗?!说退就退!
于是杨女士直接提起申诉,从拣货发货到快递物流单号、买卖聊天记录、买家签收凭证,所有相关有利的截图证明,全部一一上传,并且联系了客服说明情况催促处理。
在杨女士上传所有证据之后,客服回应将会协助催促买家追回货款。
或许客服权限和流程原因,在接下来的二十多多天里,货款始终没能追回。
客服多次电话联系上海买家,买家一开始还接听电话并声称就是没有收到货物,货物没收到凭什么支付货款,然后直接挂断电话,客服后续再多次尝试打电话沟通,买家干脆不接电话,乃至后来直接失联。
杨女士这时意识到,单单依靠电话联系不能解决问题,两万多的货款,减去所有成本开支剩下利润虽仅有五六百,但是无论如何这笔钱都得追回来,就算不赚钱亏本都得要回,要不就是拿回全部货物要不就是拿回所有货款。
5月18日,杨女士买了从河北去往上海的火车票,带着两岁多的孩子和丈夫,乘坐整整18个小时的火车,跨越1100多公里,根据收货地址来到了买家所在的上海市宝山区。
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买家之后,杨女士要求对方付清货款,要不就是归还所有货物。
一番争论之后,买家最后终于坦言道,自己只是一个中间商,在那之前他就已经找好了第三方有需求的买家,他在杨女士店买下了一批光伏配件,收到货签收的当天,直接就转卖给了预定好的第三方买家。
现在将近一个月过去了,第三方早已经将这批光伏配件全部投入使用,货物是不可能退回给杨女士了。
既然拿不回自己这批货物,那就要追回全部货款。
杨女士和买家协商,但是这名买家始终表明只能支付一半货款,杨女士往返河北的车费路费各种开销已经不止5000元,这些费用可以不计,但是买家这样的态度和变相欺诈没有区别,于是当即报了警,并且考虑后续会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对方。
目前上海宝山民警已经受理此案,以合同诈骗为由进行立案,同时展开多方调查工作。
直到5月21日,杨女士仍然没有收到两万多的货款,如果事情仍然没有进展,她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同时,她认为,此次平台在没有核实清楚的情况下,就直接把两万多的货款退还给买家,规则明显存在漏洞,买家和平台均有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此次事件中上海买家收到货物转卖后却以“没收到货”为由申请全额仅退款,直接构成民事违约,买家需要退还全部货款、并且赔偿商家维权差旅费等等实际损失。
而调查结果如果构成诈骗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罚金。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平台应当公平制定交易规则,平等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
此次平台没有做基础事实核查的情况下,直接退款23600元给买家,并没有平等保障商家的合法权益。
如果杨女士起诉平台的规则漏洞过错,那么平台需要承担此次的相关责任甚至对杨女士进行相关损失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