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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州,一40多岁已婚男子霍某出轨离异女子马某,分手不成被对方天天纠缠,电话拉

河南汝州,一40多岁已婚男子霍某出轨离异女子马某,分手不成被对方天天纠缠,电话拉黑也没用。事发深夜,马某追到霍某工作的煤矿,两车在狭窄矿道相遇,霍某为躲人倒车开进岔路,没观察后方就猛踩油门逃窜,全然不知马某早已下车追赶在后,只听一声闷响,女子当场被撞死。法院判决亮了...
 
这起案件的当事人霍某,是一名已婚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他与离异女子马某保持着婚外男女朋友关系。
 
两人的这段关系,并没有一直平稳维持,相处过程中,因为一些日常琐事,多次产生矛盾,关系逐渐变得紧张。
 
到了后来,矛盾不断激化,霍某不想再继续这段关系,也不愿再与马某有过多接触,便开始刻意回避对方,不仅多次拒绝马某提出的见面要求,还直接拉黑了马某的电话,想用这种彻底断绝联系的方式,结束两人之间的纠葛。
 
被拉黑后的马某,情绪十分激动,她无法接受霍某这样决绝的态度,一心想要当面和霍某说清楚。
 
2024 年 10 月的一天,马某多次拨打霍某电话,始终无法接通,她知道对方是故意回避自己,于是便自己驾车,前往霍某平时拉煤渣的煤矿,想要找到霍某当面沟通。
 
当天晚上,马某驾车在煤矿内部道路上,刚好与霍某驾驶的车辆相遇。
 
这条道路路面较窄,两辆车无法顺利错车通行,霍某见状,先是倒车避让,马某也将车辆停稳,随后下车走向霍某的车。
 
此时的霍某,一心只想躲开马某,不想和对方有任何正面接触,慌乱之下,他没有仔细观察车辆周边的情况,也没有留意下车后靠近自己车辆的马某,直接启动车辆准备离开。
 
就在车辆开动的瞬间,霍某撞上了正追赶过来的马某,这一撞击直接导致马某当场死亡,一场情感纠纷,最终演变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事故发生之后,霍某没有选择逃离现场,而是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向警方如实说明了事情发生的经过,配合警方的调查处理,属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备自首情节。
 
这起案件随后进入司法程序,当地法院首先对此案进行一审审理。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案件事实,认定霍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一审作出判决,判处霍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同时要求霍某赔偿马某家属丧葬费等相关费用四万余元。
 
对于这样的一审判决结果,霍某和马某的家属双方都表示不服,均在法定时限内提起了上诉,案件随之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存在相关问题,于是裁定撤销一审的判决结果,将此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案件发回重审之后,事情出现了新的转机。
 
重审审理期间,霍某的家属积极与马某的家属进行沟通协商,主动承担赔偿责任,代为霍某向马某家属支付了三十六万五千元的赔偿款。
 
这笔赔偿款得到了马某家属的认可,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马某家属为霍某出具了谅解书,愿意对霍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重审法院结合案件的全部事实,考虑到霍某存在自首情节,且已经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获得了家属的谅解,具备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最终依法作出改判。
 
法院认定霍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这起历经多次审理的案件,至此正式尘埃落定。
 
这起案件的发生,源头是一段违背婚姻忠诚的婚外感情,原本只是情感矛盾,却因为双方处理问题的方式不当,一步步升级,最终酿成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既让一条生命就此逝去,也让霍某自身承担了刑事责任,两个家庭都因此受到巨大伤害。
 
从案件的审理过程也能看出,法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既会严格认定犯罪事实,也会充分考量被告人的自首、赔偿、谅解等情节,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霍某虽然获得缓刑,不用入狱服刑,但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记录会伴随终身,这段经历也会成为他一生无法抹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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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 《男子拒见婚外女友不慎将其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