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举报非法运烟,反倒被对方拿着举报单上门威胁?河北这名男子的遭遇,太让人心寒了!他刷微信群时意外发现有人偷偷邮寄40多条香烟,立刻拨打12313配合烟草局成功查获涉案香烟。可就在他以为事情就此结束时,被举报人竟精准找到他,还拿着他的举报信息出言恐吓。男子要求烟草局给出解释,不料,工作人员的一番话,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最近河北沙河发生的这件事,真是让所有热心举报违法行为的人心里一凉,本来是做了件维护市场秩序的好事,结果自己的个人信息反倒被泄露出去,还遭到了被举报人的凶狠威胁,换谁谁不害怕?
刘先生在当地开了家便利店,平时就对烟草相关的规定比较了解,他清楚地知道,国家明文规定邮寄卷烟每件最多只能寄两条,每人每次也只能寄一件,这是为了防止有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倒卖烟草制品。
去年11月6号,刘先生在一个微信群里看到了不对劲的情况,一个微信名叫 "XX新能源" 的群友,发了好几张快递面单的照片,还有一张销售明细表的截图。
刘先生仔细一看,这哪是什么新能源产品,分明是40多条名牌香烟要通过快递寄给客户,这明显超出了规定的数量上限,而且很可能是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非法买卖。
看到这种违法行为,刘先生没有选择视而不见,他通过12313烟草举报热线,把这个线索反映给了沙河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局的工作人员行动也很迅速,很快就根据刘先生提供的线索,查获了那几个可疑的快递包裹,里面确实装着几十条香烟。
本来事情到这里就应该圆满结束了,刘先生做了好事,违法行为得到了制止,市场秩序也得到了维护,可谁也没想到,就在烟草局查获香烟的同一天,也就是11月12号,刘先生收到了一条让他后背发凉的微信消息。
给他发消息的是一个他不常联系的微信好友,对方直接发来了两张截图,一张是刘先生的举报工单详情,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他的举报内容,另一张竟然是刘先生自己的微信资料页截图,对方的语气非常凶狠,上来就质问他:"背地里在***做的什么事?"
刘先生当时就懵了,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通过官方渠道举报的信息,怎么会跑到被举报人手里?而且对方发来的举报工单截图,从页面上的处置、下派、退回申请这些功能选项就能看出来,这绝对是只有负责处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才能看到的后台界面。
自己的身份被泄露,还遭到了这样的威胁,刘先生越想越后怕,他立刻联系了沙河市烟草专卖局,要求他们给一个明确的说法,查清楚到底是谁把他的举报信息泄露出去的。
可接下来烟草局工作人员的回应,更是让刘先生感到失望,今年5月,刘先生就身份泄露一事再次进行了投诉。
5月16号,沙河市烟草专卖局稽查队的一名工作人员给他打来了电话,电话里,这位工作人员没有说要怎么调查处理泄露事件,反而表达出了想要私下解决的意思,还提出要和刘先生 "坐下来见个面"。
刘先生果断拒绝了这个提议,他说:"我不需要沙河市烟草局的人找我面谈或者私下解决。他们应该做的是查清楚到底是谁泄露了我的信息,如果是圆通公司泄露的,那就找到是哪个人。" 刘先生还很有法律意识,把这次通话录了视频留作证据。
这件事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大家纷纷表示,这种情况太让人寒心了,本来举报违法行为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关部门也一直宣传会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可现在倒好,举报人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反而因为自己的正义行为受到了威胁。
其实国家早就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就规定,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办理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也明确要求,烟草专卖局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而且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根据相关规定,相关工作人员如果泄露举报人信息,视情节轻重会受到政务处分;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也专门发文强调过,故意泄露群众举报信息,后果很严重。
现在这件事还在调查当中。我们希望沙河市烟草专卖局能够正视自己的责任,尽快查清楚信息泄露的真相,给刘先生一个公正的答复,也给所有关心这件事的网友一个交代。
保护举报人就是保护社会正义。如果连举报人的基本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以后还有谁敢站出来举报违法行为?只有让每一个热心举报的人都没有后顾之忧,我们的社会才能变得更加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