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结论说清楚:
案子目前还没正式判决,但法律上店主确实侵权风险很大;网上流传“判赔几千元”是网传版本,并非官方结果。
一、事件经过(真实案情)
- 成都女店主(杨女士/小林)开甜品店。
- 2025年3月,淘宝花 2000元 买了一尊 1.2米熊猫雕塑,放在店门口装饰。
- 2026年春节前后,接到北京某公司电话:侵犯熊猫美术作品“展览权”,索赔10万元。
- 2026年3月,收到法院传票(成华法院),案由:侵害作品展览权纠纷。
- 4月22日开庭,原告是北京乐自天成文化公司,持有“熊猫滚滚”系列美术作品著作权。
- 店主态度:我正规花钱买的,你不去告厂家/卖家,抓我一个开店的?
- 收到传票后,她立刻把熊猫用黑塑料袋包起来,不再公开展示。
二、为什么“买了摆件=侵权”?(关键法律点)
很多人误以为:我花钱买了,东西就是我的,想怎么摆就怎么摆。
但《著作权法》是这样的:
- 你买到的是这个熊猫摆件的“物权”(实物所有权)。
- 你没有买到它的“著作权”(包括复制权、展览权等)。
- 展览权:把美术作品公开陈列、展示的权利,归著作权人。
- 把有版权的雕塑摆在店门口(面向公众)= 公开展览 = 侵犯展览权。
律师解释:
- 就算你是正规渠道购买、不知情,也不能完全免责。
- 只能作为减轻赔偿的理由,不能说“我买了就没事”。
三、为什么只告店主,不告卖家/厂家?
网友普遍怀疑:这是版权碰瓷、挖好坑等小商户跳。
现实情况:
- 原告公司专门起诉终端商户(奶茶店、咖啡馆、民宿、甜品店)。
- 全国已起诉上百起,基本不告厂家、不告平台。
- 理由:小商户大多没律师、怕麻烦、容易私下赔钱和解(几千到一两万)。
- 本案调解阶段:原告从10万 → 2万 → 1.5万 → 5000元差旅费,店主拒绝和解。
四、结局到底怎样?
- 截至2026-05-22,成都成华法院尚未正式宣判。
- 网传“判赔几千元”是自媒体说法,不是官方判决。
- 但法律逻辑很清晰:
1. 熊猫造型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保护;
2. 店主公开展示,构成侵害展览权;
3. 店主合法来源+不知情,法院大概率降低赔偿,不会判10万,但很可能判赔几千到一两万。
五、网友为什么说“挖坑”?
- 同款摆件在淘宝大量售卖,页面不标注版权归属。
- 版权方放任销售,只秋后算账抓终端商户。
- 专挑小本生意、怕事、不懂法的店主下手。
六、开店的怎么避坑?
- 门口摆雕塑、卡通形象、IP形象:先确认有没有版权、能不能商用。
- 网购装饰:问清是否有商用授权、保留聊天记录。
- 便宜网红摆件、卡通雕塑:风险极高,很可能是“版权钓鱼”。
一句话总结:
你买的是熊猫这个“东西”,不是熊猫这个“IP”;店门口公开展示,确实侵权,只是赔多赔少的问题。ai侵权案 AI侵权风险 名誉权赔偿
素材取于网络侵权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