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再次打败亲情!北京,男子患肝癌已经是晚期,他放心不下妻女,在去世前3天,请朋友和主治医生帮忙,在护士站打印了一份遗嘱,把车、包括车位车牌,房、存款留给了妻女。男子离世后,他的父母认为,这份遗嘱不合法,怀疑遗嘱有假,随后把儿媳、孙女告上法庭,要求按照法定继承,父母应分一半。法院判决,出乎所有人的意外!
本案当事人李先生常年身患肝癌,病情持续恶化,后期发展为重症晚期,常年住院治疗,生命最后阶段更是住进ICU,身体虚弱到极致,随时面临离世。
人到临终,早已看淡生死的李先生,唯一的牵挂就是自己的小家庭。他担心自己走后,妻子独自抚养女儿压力巨大,母女二人失去经济支柱后生活无依,这是他最大的遗憾和顾虑。
在去世前3天,李先生强撑着最后一口气,特意请来自己最信任的一位朋友和主治医生帮忙,要在护士站打印一份遗嘱,安排好自己的身后事。
他把自己名下位于西城区的两套房屋、一辆汽车、一个车位以及所有银行存款,全部留给了妻子和女儿。
记录完成后,朋友和主治医生拿着笔记本电脑,走到紧邻病房的护士站,将遗嘱内容打印出来。
打印好的遗嘱被拿回病房,主治医生从头到尾给李先生念了一遍,确认没有任何差错。李先生接过遗嘱,颤抖着签下自己的名字,然后朋友和医生作为见证人,也分别在遗嘱上签了字,并清晰地注明了年、月、日。
李先生以为,有了这份遗嘱,妻女以后的生活就能有个保障,自己也能安心离开了。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尸骨未寒,一场围绕遗产的家庭战争就已经爆发。
李先生的父母得知遗嘱内容后,勃然大怒。他们坚决不认可这份遗嘱的合法性,直言遗嘱是打印的,不是儿子亲笔书写,肯定有问题。老两口怀疑是儿媳在儿子病重时逼迫他立下的,甚至怀疑遗嘱是伪造的。
无论儿媳怎么解释,老两口都听不进去。他们认为,儿子的遗产,作为父母的他们也有继承权,理应分得一半。协商无果后,老两口一纸诉状将儿媳和年仅10岁的孙女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定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这个消息让李先生的妻子彻底崩溃了。她怎么也想不到,曾经和睦相处的公婆,会在丈夫刚去世就把自己和女儿告上法庭。她一边要承受失去丈夫的痛苦,一边要照顾年幼的女儿,还要应付这场突如其来的官司,身心俱疲。
庭审当天,双方律师围绕遗嘱的效力展开了激烈辩论。
老两口的律师紧紧抓住一个核心点:打印遗嘱的时空一致性。根据《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见证人应当全程参与订立过程。律师辩称,遗嘱内容是在病房录入的,却在护士站打印,这属于两个不同的空间,中途存在内容被替换、篡改的风险,不符合时空一致性的要求,因此遗嘱应当判定无效。
面对对方的质疑,李先生的妻子含泪陈述了遗嘱订立的全过程。她表示,病房和护士站只有一墙之隔,全程不过几分钟,两位见证人始终在一起,文件从未离开过他们的视线,根本不可能被篡改。而且主治医生和朋友都是李先生亲自挑选的,与她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不可能帮她作假。
两位见证人也出庭作证,详细描述了遗嘱订立的每一个环节,确认遗嘱内容完全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任何人强迫或诱导。医院的病历记录也显示,李先生在订立遗嘱当天神志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庭经过细致审理,最终做出了一个出乎很多人意料的判决。
法院认为,虽然遗嘱的录入和打印分别在病房和护士站进行,但两处空间紧邻,时间连续紧凑,整个过程没有任何中断,不存在内容被篡改、替换的机会。两位见证人全程参与了遗嘱的订立过程,包括内容录入、打印和签字确认,符合法律规定的全程见证要求。
同时,遗嘱人和见证人均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了日期,形式要件完备,内容明确具体,真实体现了李先生的遗愿。因此,法院认定这份打印遗嘱合法有效,驳回了李先生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
不过,法院也对财产进行了细致划分。法院指出,李先生名下的车辆、车位和房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分出一半归妻子所有,剩下的一半才是李先生的遗产,按照遗嘱由妻女继承。
这个判决结果在网上引发了广泛讨论。很多人认为,法院的判决既尊重了逝者的遗愿,也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李先生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用自己的方式守护了妻女,法律没有让他失望。
但也有人同情李先生的父母,认为他们失去了儿子,却连一点遗产都没分到,有些不近人情。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