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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一男子跟女子相识后,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感情升温之后二人同居,每天都

陕西西安,一男子跟女子相识后,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感情升温之后二人同居,每天都亲密的很,才一个月就把女生肚子搞大了,男子也没说不负责,还给了19万元的彩礼钱,但是后来这个女生作天作地,跟男友为一点小事闹矛盾,转身就去把孩子弄掉了。冲动之后又说和好,但是最后还是分手了,男子要求返还彩礼钱。

谈恋爱到同居,很多人以为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结果一旦扯上钱,分手后的余波就来了。西安最近就有一桩感情和金钱搅一起的故事,把这种纠结摆在了台面上。

这对男女认识没多久,就决定在一起,感情升温很快,同居生活也匆匆开启。一个月不到,女方就怀孕了。男方挺有担当,送上19万元彩礼,两家人也合计,先办婚礼孩子生下来就去领证。婚礼办了,牵手生活以为要开始,转折却来得猝不及防。

没等到正式拿到结婚证,两人生活里的小摩擦和争吵开始冒头。很快,女方因为不满男朋友的言语和行为,情绪激动,决定结束怀孕。这一步,彻底让两人心里都结下了疙瘩。即便后来女方表示还想和好,但关系怎么也回不到从前,最后分道扬镳。

分手以后,钱的问题浮出水面。19万彩礼,男方觉得婚也没成、孩子也没了,钱总不能就这么算了吧?于是,他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女方的想法和他完全不同。她说,自己虽没结婚,遭遇怀孕流产的过程,身心都受了伤,不认为自己该一分钱不退。

双方都不肯让步,这事儿最终只能进了法庭。法官面前,从生活经过到彩礼细节、地域风俗、感情付出一桩桩拉出来说。依照今年2月新公布的彩礼纠纷相关规定,法院要考虑五方面:两人一起过了多久,有没有怀孕,彩礼钱花到哪去了,谁的错为主,还有当地的习惯。

说实在的,法律没说只要没结婚就把彩礼全退,感情真付出过、身体也付出过,一般都会适当扣减。在西安这个案例里,双方没有领证,但有同居、女方怀孕并流产了。法官考虑女方确实承担了生理和情感成本,而且生活时间短、彩礼金额高,最后判女方返还8万,剩下的就算是对她遭受的损失的补偿。两方谁也没上诉,这案子算是了了。

有趣的是,其实不同地方、不同案子,彩礼退还的实际标准差别不小。比如在福建漳州,有过类似的纠纷,女方怀孕流产且未领证,法院也是根据情况,裁定彩礼部分返还,额度和双方付出、生活长短直接相关。再往北说,辽宁鞍山有对恋人分手后彩礼争议,情况不太一样,双方没发生怀孕,最后法院要求女方按比例返还了大部分钱。

不是每一段恋爱,分手后都能分得清清楚楚。按现在新规,彩礼退不退,看得不止结婚证一张纸,更看实际同居、怀孕、金钱用途等综合因素。就算婚没办成,生活里该体验都体验过,考虑“实情”,也不能让一方全额负责。

不过,要说标准就此固定了也难讲。有过反差的情况。有一年一对上海情侣同居超过三年,最后和平分手,女方提出主动全额返还结婚前男方投入的几万块。原因很简单,她觉得两人努力过,但真正没有缔结婚姻,钱收着心里别扭。这份操作倒成了朋友圈里的另类故事。但这种情况,明显是偶发,并不带法律强制。

说到底,现在法院判案,常态是“花了时间、身体和情感就得考虑”,否则谁都怕承担全部损失,没人愿意谈真心。但法院不可能只顾一方得失,不然另一方真成了“倒贴”。像西安这案子,判定40%左右的钱要退,既照顾了法律层面的公平,也让社会“习俗”、“情理”有了表达空间。

彩礼到底算不算买卖?有人觉得彩礼是市场风俗,你不送不给面子。也有人不愿把情感用钱衡量,认为谈钱伤感情。但一旦失败,钱的归属就成了现实问题。近年来,伴随法律新规实施,类似的官司越来越多。大部分判决不会全额退钱,差不多都在40-60%之间,就是基于现实考虑。

最后,这种判决出来,大家议论好几天,观点很分歧。有人说,返还数额太多了,男方亏大了;也有人觉得,女方流产本就是无形的创伤,返还一点彩礼适当。其实,不管怎么看,法院按目前的法律和实际情况操作,已经是平衡多方利益。只是在感情和金钱之间,谁也别想全身而退。

你觉得呢?如果遇上这样的纷争,你会怎么看待彩礼这份“爱与责任”的考题?

信源:(深圳新闻网5月25日报道了这则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