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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名66岁男子和女同事入住酒店,共处三小时。女同事周梅今年42岁,是工厂质检

广西一名66岁男子和女同事入住酒店,共处三小时。女同事周梅今年42岁,是工厂质检人员,她醒来后,发现男子腿上出现异常黑点,且对方全程没有鼾声,心里不安便匆匆离去。数小时后她再次折返酒店,发现这名姓黄的退休返聘老会计,已突发急性心肌梗死离世。

2024年7月14日这天,周梅和老黄约在平南县一家酒店见面,中午12点55分办理入住,开了406号房间。他特意选了个不起眼的楼层,想着神不知鬼不觉。下午2点52分,周梅准时赶到酒店,没和老黄一起上楼,而是避开监控视线,独自走进406房间,前后脚的默契,可见两人早已熟门熟路。

关上房门,两个已婚之人彻底放下顾忌。接下来的3个小时,是他们短暂的私密时光。

事后,66岁的老黄体力不支,很快就打起了呼噜,声音很大,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明显。周梅则躺在另一张床上休息,也许是年纪差距,也许是心事重重,她翻来覆去没睡着,后来才慢慢进入浅睡眠状态。

等周梅再次醒来,已经是下午5点40分左右,距离她进入房间刚好过去3个小时。房间里静得吓人,平日里老黄震天响的呼噜声,此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心里咯噔一下,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她悄悄侧过身,看向旁边的老黄,只见他一动不动地躺着,脸色发白,大腿上还浮现出几块暗紫色的黑点,摸上去冰凉。

周梅瞬间慌了神,她伸手推了推老黄,对方毫无反应;又凑到他鼻子前,感觉气息微弱到几乎察觉不到。

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出事了。但她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救人,而是害怕。她害怕被人发现两人的不正当关系,害怕被老黄的家人追责,更害怕自己惹上麻烦。

于是,她没敢多停留,甚至没敢拨打120急救电话,匆匆整理好衣服,下午5点43分,慌乱地离开了酒店。

离开酒店后,周梅并没有回家,也没有报警,而是躲到了一边。她后来在派出所笔录里说,自己当时太害怕,心慌得厉害,血压都升高了,特意回家吃了降压药,还在犹豫要不要回去。这一犹豫,就是整整1小时。

直到晚上6点56分,周梅才鼓起勇气,再次返回酒店。她不敢独自去406房间,而是找到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语气慌张地说和朋友入住406房,朋友一直没反应,麻烦一起去看看。

工作人员见状,不敢怠慢,赶紧跟着周梅来到406房间。打开门一看,老黄依旧保持着之前的姿势,一动不动,无论怎么呼喊、摇晃,都没有任何反应。

工作人员立刻意识到情况不妙,晚上7点15分拨打120急救电话,7点20分拨打报警电话。急救人员和民警很快赶到现场,经过专业检查,确认老黄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死亡时间已经过去一段时间。后续的死亡医学证明明确显示,老黄的死因是急性心肌梗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心脏骤停,突发猝死。

消息传回老黄家里,他的妻儿悲痛欲绝,怎么也没想到,平时好好的一个人,会以这样荒唐的方式离开人世。

在整理老黄遗物时,家人发现他早就有高血压、脑梗病史,心脏功能一直不好,医生多次叮嘱他不能劳累、不能剧烈运动,可他却瞒着家人,和女同事发生这种危险的事。

愤怒之下,老黄的妻儿一纸诉状,将周梅和酒店一起告上平南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5万余元。

他们认为,周梅明知老黄年纪大、身体不好,还和他发生关系,事后发现异常又不及时救助,导致错过抢救时机,必须承担主要责任;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该担责。

面对起诉,周梅在法庭上不断辩解,她说自己和老黄是你情我愿,不知道他有心脏病,事发时自己吓坏了,以为老黄已经没救了,才离开现场,回家吃降压药也是因为太紧张,不是故意不救人。

而酒店则表示,他们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入住,房间内没有安全隐患,事发后积极配合救援,已经尽到责任,不该赔偿。

2025年8月13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结果清晰明了,也给所有人提了醒。法院审理认为,老黄作为66岁的成年人,明知自己有高血压、脑梗病史,心脏不好,却依然和周梅发生剧烈运动,这是导致急性心肌梗死的主要原因,他自身要承担80%的主要责任。

对于周梅,法院认为,她和老黄存在不正当婚外关系,本身就违背公序良俗。

更关键的是,事发时两人在封闭的酒店房间,周梅是唯一在场的人,发现老黄没有呼噜声、大腿出现黑点、呼叫无反应后,她有义务及时拨打120急救,这是基本的救助责任。

但她因为害怕,选择仓皇逃离,整整1小时不采取任何措施,延误了最佳抢救时机,存在明显过错,需承担10%的次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周梅赔偿老黄家属6.2万余元;酒店已尽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责任。这个判决结果,既没有让周梅承担巨额赔偿,也没有完全免除她的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也贴合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