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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体检单上竟出现"无性生活史,外阴正常,阴道通畅"这类内容,是不是很离谱?一

健康证体检单上竟出现"无性生活史,外阴正常,阴道通畅"这类内容,是不是很离谱?一名女子办理健康证时看到这番描述,心里满是疑惑。小陈实在想不通,性生活情况和常规健康检查压根不搭边,觉得这明显是在泄露、侵犯个人隐私。

事情发生在广东深圳。小陈在当地一家餐饮企业工作,按规定需要前往指定医院完成体检,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整个体检流程走下来没什么特别之处,小陈也没多想。几天后拿到健康证,翻开一看,备注栏里赫然印着那几行字,小陈当场愣住了。

这张健康证是要交给公司的,同事、领导都会看到。小陈越想越不对劲,拿着健康证去找医院交涉,得到的答复却是"这是正常询问,为了健康着想"。这个解释根本站不住脚。

从事餐饮行业需要健康证,目的是筛查伤寒、病毒性肝炎等可能经食物传播的法定传染病,这是2009年修订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明确划定的检查范畴。性生活史与上述任何一类传染病的筛查毫无关联,医院将其纳入体检并打印在对外出示的证明文件上,已经明显超出了法定项目的边界。

从法律层面看,小陈的遭遇涉及两个层面的权益受损。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在第二十八条中将医疗健康信息、性生活及性取向列为敏感个人信息,属于最高级别的保护范畴。

处理此类信息,必须具备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且须取得当事人的单独同意。涉事医院既无法律授权,也未征得小陈同意,便将相关信息记录并公开,已触犯该法核心条款。

该法第六十九条还明确,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的,处理者须承担赔偿等侵权责任,这为小陈依法维权提供了直接依据。

2021年1月正式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同样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性生活史属于典型的私密信息,与公共利益无关。

除了隐私权受损,这件事还牵涉就业层面的隐患。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不因性别等因素受到歧视,就业促进法也对用人单位的招录行为作出限制。把与工作能力毫无关联的私密信息写进健康证,一旦用人单位据此对求职者作出负面判断,实际上已构成隐性歧视,损害当事人的平等就业权利。

按照原卫生部2002年颁布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项目范围早有明文规范,妇科检查及性生活史询问从未列入食品行业从业者的法定体检项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历年相关规范性文件中,也始终将这类内容界定为非必要、非法定项目。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当地卫健委有权对涉事医院展开调查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者可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面对争议,深圳市南山妇幼保健院出面回应。院方表示,此次体检都是按照深圳现行规定开展,没有过度检查、违规收费的情况。同时他们也承认,把妇科隐私信息印在健康证上确实不妥,既忽略了当事人的感受,也有隐私泄露的风险。

如今医院已经更新了健康证样式,删掉了所有妇科相关内容,保护大家的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