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人社部正式发文,7月1日全国落地,在职、退休人员都受益
现在走在大街上,小区里打扫卫生的阿姨,工地门口看场子的大爷,甚至一些私企里的技术老师傅,很多都是过了60岁的人。
按理说这个年纪该是在家享清福的时候,可他们为啥还在外面干活?说实在的,要么是闲不住想给儿女多攒点钱,要么是家里还有负担要扛,不干活心里就没底。
但以前有个特别让人难受的现实,只要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在法律上就不算“劳动者”了,只能算“劳务人员”。
这俩身份差别可太大了,劳动者受劳动法保护,工资、加班、工伤这些都有明确规定,可劳务人员就不一样了,只能靠合同说话,真要是出了工伤或者被欠薪,维权的时候特别难,往往是赢了官司也拿不到多少赔偿。
不过就在5月25日,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明确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施行,这可是我国首部专门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的规章,一下就把以前那个“退休了就没保障”的法律漏洞给堵死了。
这个新规到底好在哪?首先它明确了适用范围,只要是在我国境内,用人单位招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而且这些人受单位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都适用这个规定,提前退休后再就业的也包含在内。
这就意味着,不管你是退休返聘的技术专家,还是再就业的保洁保安,都能享受到同样的基本权益保障。最关键的是工资方面,新规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得用货币形式支付,每月至少发一次,不能随便克扣或者拖欠。
以前那种老板随口说多少就是多少,想扣就扣的日子,以后再也行不通了。休息休假也有了明确说法,新规要求用人单位遵守法定工作时间,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就算真有需要安排加班,也得遵守劳动法的规定,该给的加班费一分都不能少。
这对身体机能不如年轻人的超龄劳动者来说,可是实实在在的保护,不用再被强行安排高强度加班了。
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更是贴心,新规要求用人单位得根据超龄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安排合适的岗位和劳动强度,不能让他们干危害身心健康的活或者危险作业,还得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
这就避免了有些单位把脏活累活都推给超龄人员,不管他们身体能不能承受的情况。
最让人安心的还是工伤保障,新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保费,个人不用掏钱,要是在工作中受伤或者得了职业病,就能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这一下就解决了超龄劳动者最担心的工伤问题,以后再干活心里就踏实多了。除了这些,新规还明确了争议处理方式,超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能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和普通劳动者的维权渠道一样通畅。
而且用人单位要是违反规定,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这就给了超龄劳动者更强的法律后盾。这个新规不光对正在干活的超龄人员是好消息,对已经退休的人来说也一样受益。
很多人退休后想发挥余热,可又怕没保障不敢去,现在有了这个规定,大家就能放心地找份合适的工作,既能打发时间,又能增加收入,还不用担惊受怕。从7月1日起,这个规定就全国落地了,这标志着我国对超龄劳动者的保障进入了新阶段。
对那些还在为生活打拼的银发打工人来说,这不是一张废纸,而是实实在在的护身符,让他们在付出劳动的同时,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干最累的活,担最大的风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