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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不应该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免死金牌,”河北唐山,一货车司机在国道上等红绿灯的

“年龄不应该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免死金牌,”河北唐山,一货车司机在国道上等红绿灯的时候,遇见一位七旬大爷要求搭车,司机看大热天的就心善了,搭了40分钟路程,下车的时候,没有想到刚刚还递烟说着好话的大爷,突然就翻脸就司机路上撞了他,非要私了赔偿,否则报警,还以“肇事逃逸,吊销驾照”要挟,幸好司机告知车上有监控,大爷才勉强下车还在车周围徘徊,似乎还想碰瓷,货车司机大呼:怎么好心没好报啊!

一个开大货车的司机,正开车在国道上跑活儿,等红绿灯的时候,路边站着一位老大爷,七十多岁的样子,大热天的,老大爷敲了敲车窗,说想搭个车,去前面哪个镇子。

司机看了看外面的天,确实热得够呛,一个老人家站在路边也不容易,心一软,就让他上了车。

老大爷上车以后还挺会来事儿,从兜里掏出烟递过来,嘴上说着客气话,司机也没多想,就顺路带着他开了大概四十分钟的路程,到了地方,老大爷说到了,司机停好车,等着他下车。

可谁能想到,前脚还递烟说好话的人,后脚一下车就变了脸,老大爷突然弯下腰拍着自己的腿,大声嚷嚷起来,说司机开车的时候撞了他,把他腿给碰着了。

司机一听就愣住了,自己开车好好的,路上一没急刹车二没颠簸,怎么就撞上了?

可老大爷不管这些,一口咬定司机撞了人,要求私了,给一笔钱了事,他还威胁,要是司机不答应,他就报警,说司机撞了人以后开车跑,那就是肇事逃逸,驾照肯定要被吊销。

司机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是遇到碰瓷的了,而且这个人不是年轻人,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大爷,看上去一脸老实,干出来的事儿却让人后背发凉。

幸好这个司机车里头装了监控,他指着驾驶台上的摄像头跟老大爷说,车上有行车记录仪,还对着驾驶室里面,一路上什么情况拍得清清楚楚,你要觉得我撞了你,那咱们就报警,让警察来调监控,看看是你自己往车上碰的,还是我开车撞的。

老大爷一听车里有监控,明显愣了一下,态度一下子就软了下来,嘟嘟囔囔了几句,勉强下了车。

但人没走远,就在货车周围转来转去,一会儿蹲下来看看车底,一会儿又站起来往车头前面凑,似乎在找别的角度、别的办法。

司机看着这个老大爷在车旁边来回晃悠,心里头又气又寒心,他冲着车窗外喊了一句:怎么好心没好报。

还好有那个监控,要不然这事儿根本说不清楚,要是没有监控,老大爷一口咬定被撞了,警察来了也难办。

这件事说到底,是司机被自己的善心坑了一把,他不是没有警惕心,只是觉得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不至于干这种事,可现实就是这样,有些人不管多大岁数,该耍赖的时候一样耍赖。

这个老大爷整个过程是有预谋的,上车前递烟说好话,那是放松司机的警惕。

下车后突然翻脸,说撞了腿,要私了,还威胁报警吊销驾照,这一套流程走得很熟练。

说明他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惯用的套路,而且他特别清楚货车司机的命门在哪里——驾照一吊,饭碗就砸了,这种精准拿捏,背后是对法律程序的了解,也是对人性的利用。

碰瓷这件事最大的危害,不只是骗了那点钱,而是把整个社会的信任给破坏了,本来路边有人招手想搭个车,司机心里先打个问号:这是不是又是个坑?久而久之,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也没人敢帮了。

正因为是七十多岁的大爷,才让人放松了防备,所以年龄不应该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免死金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老大爷以虚假的“被撞”为由,以报警相威胁,要求司机私了给钱,已经构成敲诈勒索行为。

虽然最终因司机亮出监控而未得逞,属未遂,但其行为本身违法,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年龄不是免责理由,执法部门应依法处理,才能遏制此类恶劣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