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纵览新闻6月1日报道,天津,一成年男子在网上玩游戏时,结识了一名女孩,虽然明知道对方不满14周岁,仍与对方线下见面。事发后,男子悲剧了,虽然坚称与女孩是自愿的,但依旧被判刑!更让人意外的是,宾馆也被判赔钱,原因是宾馆没有依法核查女孩的身份,并办理相应的登记。
刘某和小王是在一款网络游戏里认识的,两人经常组队打怪,越聊越投机。
在长期聊天中,刘某心里跟明镜一样,清楚地知道屏幕那头是个还不满14岁的初中生,但他还是动了歪心思,主动约小王线下见面。
小王年纪小、心思单纯,毫无防备地答应了,见面后,刘某直接把小王带到一家宾馆的房间里。
事发后,刘某直接悲剧了!很多人会产生疑问,既然小女孩没有反抗,为什么还定QJ罪?我国法律对此有极其清晰的司法解释。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身心发育不健全,不具备对行为的完全认知与自我保护能力。
因此,只要男方明确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的年龄,哪怕没有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只要发生就直接以QJ罪论处,且从重处罚。
这里所说的“应当知道”,有具体的判定标准,如果受害人连12周岁都不到,法律直接推定男方肯定明知。
如果受害人在12到14周岁之间,只要从长相、谈吐、穿衣打扮上,能轻易看出小孩子的特征,法律就认定男方“应当知道”,刘某那些关于女方自愿的辩解,在铁律面前根本毫无作用。
这个案件里还有一个关键细节,就是那家提供住宿的宾馆,小王的父母得知真相后,不仅把刘某告上法庭,连同这家宾馆也一并起诉。
因为在事发当天,宾馆前台工作人员敷衍了事,压根没有核对小王的身份信息,就给他们开了房间。
法院对宾馆责任的认定,并不是故意刁难,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各类住宿场所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发现成年人携未成年人共同开房时,必须严格核实每一个人的身份关系,当场询问未成年人父母的联系方式并电话确认。
发现可疑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同时,民法典规定,经营场所如果没有尽到法定的安全保障责任,导致消费者受害,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直接对小王造成伤害的是刘某,但宾馆在管理上严重失职,为犯罪提供了便利,因此必须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刘某犯QJ罪被依法判刑,并赔偿小王的经济损失;宾馆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除了在民事上赔钱,宾馆还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面临公安机关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宾馆不仅要赔钱,还要吃下行政罚单。
这个案子背后的警示意义深刻,先是法律的震慑,加害者刘某被送进监狱,付出了沉重代价;而只顾赚钱、把管理规定当耳边风的宾馆,也遭遇了经济赔偿和行政处罚的双重打击。
其次是对整个住宿行业的敲打,这起判决给所有酒店、民宿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前台登记身份证绝不是应付检查的形式主义,而是法定的严格义务,更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一道防线。
如果为了贪图房费而疏忽大意,一旦房间里出了刑事案件,老板就要承担连带的法律后果。
最需要引起关注的,是给所有未成年人父母敲响的警钟,如今网络社交和手机游戏,深度渗透到孩子的日常中。
游戏里的好友、社交软件上的陌生人,在虚拟世界里表现得无话不谈,但现实中屏幕背后的人,究竟抱着什么目的,小孩子根本无从分辨。
家长必须加强安全教育,直截了当地告诉孩子网络世界的危险,防人之心一点都不能少。
更重要的是在家里立下铁律:在没有提前告知父母并获得允许的情况下,绝对不能私底下去见网友,尤其是不能单独去见异性网友。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建立起严密的安全防护网,家庭要负起监护责任,网络平台要卡死监管关口,线下的商家也要严格履行核查登记的义务。
任何一个环节掉链子,都有可能让坏人钻了空子,从而酿成无法挽回的家庭悲剧。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面对保护未成年人这条高压线,要是敢伸手去碰,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信源:纵览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