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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湖南双峰,一女子16岁时被父亲和舅舅以喝喜酒为由骗到此地

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湖南双峰,一女子16岁时被父亲和舅舅以喝喜酒为由骗到此地,强行嫁给大18岁的陌生男人,当晚就被侵犯,之后常年遭家暴,还生下两个儿子;为了给孩子上户口,她才被迫领了结婚证。多年后她终于逃出,在外结识新男友同居并又生下一对儿女,本以为苦尽甘来,却因“重婚罪”被判刑一年。更绝情的是,前夫索赔35万才肯谅解,否则坚持让她坐牢!

​​据报道,这名女子名叫苟某菊,今年34岁,老家在贵州织金县。

苟某菊的故事不是个例,却是最戳心的那种。2008年,她还不满16岁,在贵州老家读初中,成绩不算拔尖但对未来有模糊憧憬。父亲和舅舅突然来学校接她,说邻村有喜酒要喝,让她穿上最好看的衣服。她没多想,跟着亲人踏上了去湖南的路,这一去,就是十二年的人间炼狱。火车转汽车再走山路,到了双峰县那个陌生村庄,她才发现所谓喜酒是自己的婚礼,新郎是34岁的黄某来,一个她从未见过的男人 。

她哭喊反抗,被几个壮汉按住,父亲和舅舅在一旁冷漠看着,舅舅甚至说“嫁过来有好日子过”。当晚,黄某来强行和她发生关系,她的青春和尊严被彻底撕碎。往后的日子,打骂成了家常便饭。黄某来心情不好就动手,用皮带抽、用脚踹,甚至拿板凳砸。她跑过三次,最远一次跑到镇上,还是被黄某来和村民抓回去,换来更狠的殴打。她想过死,可看着两个年幼的儿子,又硬撑下来 。2012年,为了给孩子上户口,她被迫和黄某来领了结婚证,那张红色证书在她眼里比锁链还沉重 。

2020年,她终于找到机会逃了。趁着黄某来外出打工,她带着几件换洗衣物,连夜跑到县城,再辗转到了广东。在那里,她遇到了向某泽,一个知道她过去后没有嫌弃,反而心疼她遭遇的男人。他们同居,生下一对儿女,她第一次感受到被爱和尊重,以为黑暗总算过去。可命运给她开了更大的玩笑,2024年,黄某来通过亲戚找到了她,随即报警,她和向某泽因重婚罪被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两人各有期徒刑一年,理由是苟某菊与黄某来的婚姻登记合法有效,她在未离婚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构成重婚罪。这个判决让全网哗然。法律只认登记,不问婚姻是否自愿;家暴不能抵消重婚罪名,只能作为量刑参考。苟某菊上诉了,她说那段婚姻是被强迫的,她不是自愿重婚 。更让人心寒的是黄某来的态度,他放出话,要35万赔偿才肯出具谅解书,否则就等着坐牢。这35万,像一把刀,再次刺穿了苟某菊早已千疮百孔的心。

有人说她该先离婚再开始新生活,可他们不懂,对一个被长期控制、缺乏法律知识和经济能力的女性来说,离婚谈何容易。她在那个村庄没有任何依靠,黄某来家族势力大,她连求助的渠道都没有。《民法典》明确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可现实中,这样的悲剧仍在发生 。更讽刺的是,法律保护婚姻,却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了施暴者,惩罚了受害者。

苟某菊的“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是绝望中的呐喊,更是对命运的反抗。她宁愿用一年牢狱,换往后的自由,换和孩子的安稳生活。这个案件暴露了法律与情理的冲突,也让我们看到被拐卖妇女在逃离后的法律困境。她们不仅要摆脱过去的阴影,还要面对可能的法律追责,而施暴者却可能逍遥法外,甚至借机敲诈。

法律需要完善,社会更需要反思。如何更好地保护被拐卖妇女的权益?如何让法律既维护公平正义,又体现人文关怀?这些问题值得每个人深思。苟某菊的案件还在二审,希望能有一个更公正的结果,给她一条真正的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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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2xxx07
用户12xxx07 4
2026-06-03 22:04
这样判多少人得瑟瑟发抖了,那些养小三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