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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背发凉!6月2日报道,海南,一个初中生就因为记恨同学骂过他,便趁对方不注意偷

“后背发凉!6月2日报道,海南,一个初中生就因为记恨同学骂过他,便趁对方不注意偷偷看了准考证,登录系统把人家的中考志愿全改了,让人家跟本来能考上的公立高中失之交臂,人生轨迹都差点被改写。更让人无语的是,作案的孩子才14岁,行政拘留5天都不用执行。网友:毁别人一生。”**

他暗中偷看同学记下的准考证号,成了改写另一个人命运的“密码”。

据海南法院披露的一起典型案例,初中生小军(化名)与同班同学小明(化名)因口角产生矛盾。小明怀恨在心,看到小军的准考证后,记下了他的准考证号。他登录中招系统,将小军已填报的志愿恶意篡改。

小军发现志愿被改后立即报案。警方迅速查明是小明所为,并向小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行政拘留五日(不予执行)。

因为一句“怀恨在心”,一个孩子的前程差点被彻底葬送。

因志愿被篡改,小军与心仪的公立高中失之交臂,最后只能填报补录志愿,被另一所学校录取。小明本人未满16周岁,行政拘留5天不予执行,看上去似乎“躲过一劫”。

但受害者的损失是实实在在的。小军和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明及其父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法院判决:侵权成立,父母担责赔4.3万。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明未经允许擅自登录他人系统篡改志愿,侵害了小军的合法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因其未满16周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赔偿责任由监护人即父母承担。

法院最终判决小明父母赔偿小军学费、住宿费等损失38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合计43000元,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

法律的红线在悄然收紧,未成年人惩戒不再是“免罚金牌”。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26年1月1日施行。新法明确,对于14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执行拘留;14至16周岁及16至18周岁初次违反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样可依法执行拘留。像小明这样“一次恶意篡改”且后果严重,即便未满16岁,在新法下也极可能被行政拘留。

不仅仅是惩戒,法律更注重“以罚促改”。对不予处罚或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矫治教育、心理辅导等措施,助力其回归正途。

一个孩子的恶意,毁掉另一个孩子的前程;一个家庭的疏忽,让另一个家庭背负巨额损失。法律可以判决赔偿,但谁又能赔偿那个被改变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