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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要命!把摩托车当火箭开呢。福建泉州一辆摩托车在高速上疾驰,时速竟然高达284

真不要命!把摩托车当火箭开呢。福建泉州一辆摩托车在高速上疾驰,时速竟然高达284公里——与旁边的和谐号高铁并驾齐驱。

据网络视频及信息,事发于福建泉州某高速路段。夜色中,一辆摩托车疾驰而过,仪表盘显示,时速高达284公里。

与此同时,一辆和谐号高铁正在旁边的轨道上行驶。摩托车与高铁,一陆一轨,竟然“齐头并进”。

现场视频被上传网络后,迅速引发热议。有网友计算:284公里/小时,相当于每秒近79米。

一脚油门,就是几个足球场的距离。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

284公里/小时是什么概念?我国高速公路最高限速120公里/小时。

284码,是这一限速的2.37倍。高铁的设计时速通常是250-350公里/小时。

这辆摩托车,跑出了接近高铁的速度。但高铁有专用轨道,有自动控制系统,有专业司机。

而摩托车,只有两个轮子,一个肉身。

在如此高速下,任何细微的颠簸、一粒小石子、一阵侧风,都足以让车辆瞬间失控。

骑手没有任何保护装置。一旦出事,就是车毁人亡。

这起“摩托飙车”事件,已不是“交通违法”可以解释,而是触犯了刑法。

第一,在公共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涉嫌危险驾驶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84公里/小时的时速,远超法定限速,且与高铁并行,社会危害性极大,属于典型的“情节恶劣”。

该骑手将面临1-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超速284公里/小时,面临吊销驾照、高额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284码,超速136%以上,吊销驾照是必然。

第三,如果造成事故,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在飙车过程中引发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284公里/小时,跑赢的是风,输掉的是命。

这不是“速度与激情”,是“死亡与教训”。道路不是赛道,生命没有“快进键”。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