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法律明文规定,主人杀自家奴婢最多判一年。可鱼玄机被判了死刑。
审她的人是京兆尹温璋。这人在《旧唐书》里有名,当寿州刺史的时候,手底下的兵听说他要来,吓得晚上都睡不踏实。一个以严酷出名的法官,碰上了一个本来就碍眼的女道士,结局还用猜吗?
她碍了谁的眼?不是因为她杀了人。那桩案子从头到尾就记在一本叫《三水小牍》的传奇小说里,连正经史书都不收。真正让她活不下去的,是她写过的那些字。
宋刻本《唐女郎鱼玄机诗》现在还藏在国家图书馆。里面有一首写她看见新科进士题名榜的诗,十二个字:“自恨罗衣掩诗句,举头空羡榜中名”。恨的是身上这身衣裳,恨的是自己不是男人。唐代公主入道的就有二十一个,女道士将近一千人,谁写过这种话?只有她。
还有那句“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后半句才是真刀真枪——“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翻译过来就是:老娘自己能看上谁就是谁,轮不到你个负心汉来挑拣。
明代钟惺编《名媛诗归》,说她是“才媛中之诗圣”。这可是给一个杀了人的女人作传。更奇怪的是,从明代项元汴到清代黄丕烈,历朝历代的大藏书家都在抢她那本诗集。1916年袁世凯的儿子袁克文买到手,题了六个字:“此人间之尤物也”。
一群男人,争着收藏一个“杀人犯”的诗。他们嘴上骂她败风俗,手底下比谁都老实。
七言排律是唐代最难写的诗体,全篇要对仗,连李商隐写着都费劲。胡应麟在《诗薮》里说得直接:唐宋两朝,七言排律能看的,就鱼玄机那两篇。
她没上过一天正经学,读的书就两类,科举教材和道教经书。可就是凭着这两样,把那些考了一辈子科举的男人踩在脚底下。
宋代陈振孙骂她“败风俗之尤者”,骂完还是把她的诗收进了目录。文人骂她越狠,她的诗集传得越广。
最后死在长安街头的时候,才二十四岁。一个审她的酷吏,一本传奇小说里的案子,一群骂她又抄她的男人。这些加在一起,刚好够杀一个女道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