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走团堵车常被网友吐槽和遣责
有网友曝光爆走团堵消防和救护车,甚至执法警车的视频。我觉得这种问题的根源是法规不健全,权责不明确,管理太混乱。把爆走团的性质应和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合并,因为演变的可能性较大,危害性较大,爆走团的恶行广受社会大众厌恶和唾弃。社会上爆走团堵塞交通,阻拦执法警车,救援消防车及救人救护车的事件屡见不鲜,影响恶劣。
我认为这种行为不是“礼让三先”的道德问题,而应提高到违法违规的法律层面上去追查。
首先,成立爆走团这样的群众团体必须由主办方(人)去当地主管行政部门(如教体局)申报,应履行相应社会责任,规模要小型化,批准后发证,主办方(人)为法人代表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团内人员安全),并去公安机关备案。
其次,警车、消防车和救护车在执法、救援和救人途中也必须全程开行驶记录仪,以便在遭到出警、火灾、救护不及时投诉时,对堵车者追查相关(或连带)责任。如有组织人员活动时侵权追责,如违法及财产生命损失赔偿,法人负主责。
第三,未经批准成立或私自成立群众团体的爆走团,应被视为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规定,予以批评,处罚,造成社会影响或损失的依法处治,并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