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关于退休返聘的“潜规则”,要被一张新文件彻底撕开了。
以前,公司请个退休的老师傅,嘴上说着“经验宝贵”,反手递过去的工资条,数字可能比刚毕业的实习生还难看。现在,这招行不通了。文件第一条就写死: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老板要是敢拖一个月不给,就得连本带利赔偿。
更狠的,是工伤。过去,保洁阿姨在公司拖地滑倒了,保安大爷夜里巡逻磕碰了,老板提着一篮水果上门,说两句“年纪大了多注意”,这事就算过去了。
现在,不行。文件直接把话说绝:必须给上工伤险。老板要是为了省钱不给上,也行。人只要是在你这儿出的事,所有费用,公司一分不少自己掏。
再也没有“这是他自己不小心”的借口了。
还有加班。以前总觉得,让退休老员工多干会儿活,是“发挥余热”,是“帮帮忙”,事后给个红包就算仁至义尽。
以后,这叫“加班”。加班费得按小时算,休假也得带着薪水,白纸黑字,清清楚楚。而且,像高空、高危这种活儿,压根不准再安排给他们。
这等于直接告诉所有人:只要还在工作,就不是“需要照顾的老人”,而是受法律保护的“劳动者”。养老金照拿,工资也得照规矩给,两份收入,谁也别想动歪脑筋。
当然,也有人担心,这么一来,企业用人成本高了,以后干脆就不招退休的人了。
但也有人觉得,这恰恰是把一个畸形了很久的市场,给硬掰了回来。
你怎么看这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