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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安徽滁州一39岁女子是刑警,她就干了这事,每次都是穿着警服拿着公章去到13家烟

但安徽滁州一39岁女子是刑警,她就干了这事,每次都是穿着警服拿着公章去到13家烟酒店去购买烟酒茶,虽然都是赊账,但这些烟酒店没有一家会怀疑,毕竟人家是警察,还带部门公章来采购,说是报案要用,所以就导致她多次大量赊账烟酒茶,3年共赊账700多万。最多的一笔在其中一家就赊账444万。如果换成其他人,这些烟酒店老板们都不傻,没钱不会赊账,更不会出现大额采购不给钱也不担心这个问题。因为人家是警察,是公职人员,带着公章,盖的明明白白的,怕啥呢?现在生意难做,有这么大的单位采购,巴不得呢。

这女警实在搞不懂,为何穿着警服,干出这事情出来,不怕犯罪吗?她胆大呢,还让协警帮她垫款,以帮消除违章为由让司机帮垫款,现在出事仍有356多万未还,共15人受到牵扯在她的这些赊账中。商户们怎么都想不到,一个39岁的女警,还是刑警,带着公章购买东西还能有诈?但确实是这样!现在想要回赊账欠款,白纸红章,怎么都不信,但事实就是他们受骗上当了!后报警这女子以诈骗罪被判刑了。可赊账和受害者的钱到哪去讨回来?这是麻烦事。找到其盖章的单位,人家回应她已不是单位员工,所以与单位无关。

这可让这​13家做烟酒茶叶生意的小老板们烦难了,这么多钱总要有人认吧,不能无缘无故损失这么多,总有说理的地方。

​这些烟酒店老板其实都是聪明人,干这行的什么人没见过,骗子想从他们那里骗几乎不可能!那为何他们集体受骗?其实就是因为人家穿的警服,带的公章。人家来采购称单位日常接待、办案需要物资,统一走对公结算,还强调不会拖欠货款。大家信任的是她正规公职人员身份,再加上每次采购都盖了公章的,​鲜红的公章盖在合同上,谁还担心公安局的采购会有猫腻?商户就放心大胆持续供货,需要多少尽力准备多少,这大单不容易,还是送上门来的生意,货款没有任何风险。所以其中一家商户一笔供货金额就高达444万元,卖烟酒的谁见过这阵仗?其他同行羡慕不已!该人家发财,遇到这么好的优质客户,但最终谁会知道有这种情况发生?这家商户至今仍有199万元欠款无法追回。

​她以单位采购接待用酒为借口,不仅骗了商户,自己身边的一名辅警野上当受骗,帮她垫付2.4万元购酒费用。原因也是信任,一个正式警察,这个年龄,有身份有地位,怎么也不可能骗一个辅警吧。这个闫某真的是头脑发热,她还谎称可以帮忙消除酒驾违章记录,骗取一名司机3.7万元的高档白酒。反正就是只要能骗的她都骗,手段五花八门,所有被骗的人都是因为她的警察身份。

最终纸包不住火,​​层层骗局被揭开后,闫某收不住了,警方在2024年9月将闫某依法拘留。​2025年7月,法院异地审理,最终闫某被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其公职也被撤销。好端端的一个国家干部,怎么会走上这么个邪道上去?

事情远还没结束,闫某诈骗受到该有的处罚,但​​那么多受害者的损失怎么办?谁承担或者弥补。​整场诈骗案中,还有查实涉案金额高达356万元没有着落。到底谁该为闫某的诈骗买单?商户​手握盖章合同,按照道理是契约关系,跟采购人没什么关系,大额供货也是因为对单位信任,所以单位应该支付有关货款,单位公章被私自盖章,那是单位内部章印管理存在问题,跟供货商无关,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而盖章单位回应,从未授权闫某采购物资,她合同公章属于其私自偷盖,她违法了,该由她承担,单位不承担还款责任。

这个案例的焦点就是闫某已经受到法律制裁,丢了公职,受到纪委处理,还被判了8年徒刑,这些都是她咎由自取。但谁该支付供应商的货款是核心问题。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闫某绝对符合这一条,她利用警察身份私用公章签订合同,骗取了700余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法院判她8年那是酌情从轻判罚了!要不最低10年起步。

那些烟酒店​属善意无过失,所以闫某的单位应担责。公章是一个单位最重要的,是公信力的象征,被正式职工随意私用三年如果不是事情暴露估计还发现不了,这是很可怕的事情。

这个闫某也真是不值得!自己警察这个身份本是多好的职业,怎么能走上诈骗这样的违法犯罪道路上去,实在不值得。但违法了就得承担责任,这是咎由自取!

对于这个案例,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讨论。

评论列表

审判刑罚
审判刑罚 2
2026-06-10 13:32
人走茶凉啊,应该捎带查下这些家烟酒店和公家单位的业务情况[静静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