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改大局已定今明两年,老小区无电梯的业主,坚持“3不做”
老楼加梯动工了,邻居签字像发传单,三角锥一放就真没法反悔?
这几天我们单元门口竖起三角锥,地砖掀开了,外挂井道架子搭了一半。楼上说“政策定了,大家配合就好”,可我翻了社区贴的文件,发现签字页没写清楚连廊朝向,也没提一楼采光怎么补。
民法典规定要双三分之二参与、双四分之三同意,但没人告诉我,租户能不能算在“业主”里,也没人公示过补贴到底到账没。杭州有小区因为电费分摊没写清,电梯装好了停运仨月。
我问物业要施工报价明细,对方只甩来一张总数字。结构安全是过关了,可我家客厅下午三点开始就黑,连廊玻璃还没装,图纸上却画着正对我卧室窗户。
补偿协议不是施舍,是该写进合同的条款。签字前不查基数、不看明细、不谈隐私,等于把底线直接埋进地砖缝里。
三角锥撤走那天,电梯会运行,但有些话要是没说清,以后就只能在楼道里咽回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