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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做到头了!”广东中山,女子和3岁女儿被亲戚邀请到家中做客,中间,女子独自回

“亲戚做到头了!”广东中山,女子和3岁女儿被亲戚邀请到家中做客,中间,女子独自回了家,谁料,亲戚把俩3岁孩子扔家里,自己出去买菜了,回来时,见小孙女在哭,才发现女子的女儿从10楼过道窗户坠亡。事后,女子将亲戚、小区开发商、物业告上法院,索赔158万,法院判决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这天上午,胡某喊来自己的亲戚王某,一块带孩子去家里玩。俩家是亲戚,两个孩子又一样大,平时关系也不错。到了11点,王某说家里有点事,要先回去。想着胡某在,这俩宝宝应该没啥问题,谁也没想到,刚走一会儿,胡某突然临时决定去买菜,把两个3岁的孩子单独搁10楼家里就出了门。

等胡某买完菜回来,屋里只剩自己孙女在哭,小周却找不到了。整个楼里找了一圈,最后发现小周已经从10楼公共走廊的窗户摔下去,孩子当场没救回来。

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孩子怎么就能从10楼的窗户坠下?后来经查询得知,过道防护栏杆底部存有一条27厘米的缝隙,这一间隙宽度足以让孩子以此为支撑踩踏而上。而窗户也一直敞开,再加上通往过道的常闭消防门,竟然还被铁丝绑在门上,完全没发挥挡住孩子的作用。

结果,孩子父母心碎后没别的选择,把看管孩子的胡某、小区开发商,还有物业公司都告了。要求三家一起赔偿158万多。

事情到法院,负责的法官还跑去现场看了个遍,并查了住建部门对楼道窗户的相关标准。结论很明确,三家都脱不开干系。

先说胡某,亲戚找你帮看孩子,虽然没收钱,但你既然应承了,监护责任就落在你头上。这时候把两个三岁的孩子单独扔在家,还是10楼的,真的太大意。法律也讲明白了,你这样无偿帮忙看小孩,中途犯了重大疏忽造成别人的损失,人家照样可以起诉你。最终,法院给胡某定了60%的责任。考虑到胡某是免费帮忙,已经算是酌情减轻了份额。

然后是开发商。设计和验收有问题,栏杆下方缝隙大,完全没把儿童的攀爬危险考虑进去。司法实践中,和这次很像的判例也有,比如几年前重庆某小区,孩子攀窗掉下,查出来栏杆高度与新标准不符。最终,开发商与物业依旧被判定需承担连带责任。此结果昭示着责任认定的公正,即便百般周旋,该担之责终难逃脱。回到这次事故,法院认定开发商需要为设计隐患负责,分摊了30%的赔偿金。

再说物业公司,他们除了管环境还要负责公共安全。消防门该常闭,却被铁丝死死捆住,形同虚设。窗户敞开也没人提醒或加防护,哪怕有个基本巡查,这漏洞也能早点发现。这种管理不到位得担10%的责任。

最后一算,法院判胡某赔了91万多,开发商赔45万多,物业公司赔15万多,每家都必须把自己的那部分赔偿到位。

说到底,这事就是大家都有疏忽,一环扣一环,链条断在哪哪出问题。亲戚之间觉得熟悉,轻易就把守护松懈下来;开发商只关心达标,安全细节往后放;物业日常巡查流于形式,没有真正把漏洞补上。

其实,未成年人安全问题在不少地方被敲了警钟。几年前,上海也有个爸妈下楼倒垃圾把三岁女儿锁家,结果回家时发现孩子自己把窗推开摔下楼。检查下来,窗户没有防护栏,也无任何警示标识。那次,家长承担了全部责任,而房屋中介则因没特别说明风险最终脱责。

不过有的小区安全措施做得细致,像杭州一些高层小区公共窗户全部锁死,除非物业经专用钥匙现场打开,否则业主家里人也打不开。这种情况下,即使孩子乱动,意外也更难发生。对比下来,硬件防护、日常秩序缺一不可。

有人会问,亲戚看孩子,出了事都归她吗?关键看当时有没有尽力监管。比如有些老人就一直守着孩子,意外还真少发生。这次胡某,单独把娃儿留下,已经是严重疏忽,否则责任根本不会这么重。

孩子的生命到底脆弱到什么程度?一扇窗户、一道门,或者一个栏杆的高度,可能就是生与死的距离。莫要心存侥幸,认为小概率事件不会降临于己。须知命运无常,小概率亦有成为现实的可能,不可掉以轻心。管孩子,真的不能侥幸,不能糊弄。开发商和物业赚的是钱,做的是人命关天的事;家长和亲戚更要清楚,这信任一旦出事,谁都没法原谅自己。

没有任何理由,把3岁的小孩单独抛给一把没锁死的门窗和一排漏了缝的栏杆。这种遗憾不该再有。法院判的,不光是经济账,更告诉大家一个道理:管娃这事,大家都得较真,别让侥幸换来悲剧的代价。

信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