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洁身自好的重要性!” 重庆,5 旬男子与小 17 岁的已婚女子发展为情人关系,

“洁身自好的重要性!” 重庆,5 旬男子与小 17 岁的已婚女子发展为情人关系,结果过程中,不幸感染上生殖器疱疹,终生无法治愈。男子难以释怀,与女子分手后,怒将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女子对自己负责,赔偿 2 万元医疗费,另再赔偿未来 30 年可能产生的 8 万元医疗费以及 10 万元精神损失费。法院这样判!

这件事发生在重庆,当事人陈强当时 49 岁,算下来正好是快 50 岁的年纪。他通过网络交友认识了李丽,对方比他小整整 17 岁,当时还没有离婚。

两人刚认识的时候聊得很投机,慢慢就产生了感情。李丽向陈强倾诉自己婚姻不幸福,丈夫对她不好。陈强也觉得自己遇到了懂自己的人,一来二去,两人就突破了道德的底线,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没过多久,李丽干脆和原来的丈夫离了婚,搬过来和陈强一起住。两人过了一段看似甜蜜的同居生活,但这份建立在别人婚姻破裂基础上的感情,从一开始就埋下了隐患。

大概在一起一年多以后,陈强突然感觉身体不对劲。私密部位出现了水泡和溃疡,疼得厉害。他赶紧去医院检查,结果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 —— 他被确诊感染了生殖器疱疹。

医生告诉他,这个病一旦感染,病毒就会终生潜伏在体内,没有办法彻底根治。只要身体免疫力下降,就可能反复发作,不仅会影响正常生活,还可能传染给家人。

陈强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之前身体一直好好的,怎么会突然得这种病。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李丽,认为肯定是她传染给自己的。

面对陈强的质问,李丽一开始还不承认。后来在陈强的再三追问下,她才松口,说自己之前确实有过不舒服,但没当回事,也不知道是这个病。

为了安抚陈强的情绪,她还手写了一份保证书,上面写着 “如果是我传染的性病,我愿意负责到底”。

有了这份保证书,陈强心里稍微踏实了一点。但接下来的日子,他却过得无比煎熬。病情反复发作,不仅身体受罪,心理上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他变得越来越敏感多疑,经常和李丽吵架。

两人的矛盾越来越深,感情也彻底破裂了。最终,李丽选择搬离了陈强的家,两人正式分手。

分手后,陈强越想越不甘心。他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毁了,李丽必须为这件事负责。于是,他拿着那份保证书和医院的诊断证明,一纸诉状将李丽告上了法庭。

他要求李丽赔偿自己已经花费的 2 万元医疗费,还要赔偿未来 30 年可能产生的 8 万元后续治疗费,以及 10 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加起来一共 20 万元。

陈强觉得自己的诉求合情合理。他认为,是李丽把病传染给了他,而且还写了保证书承诺负责,现在就应该履行承诺。

但李丽却完全不这么认为。庭审上,她辩称那份保证书是被陈强胁迫写的,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而且她还拿出了自己的体检报告,说自己现在检查结果是 IgG 抗体阳性,IgM 抗体阴性,这只能说明她曾经感染过病毒,现在并没有发病,也没有传染性。

李丽还说,生殖器疱疹的传播途径有很多种,不一定就是她传染给陈强的。说不定陈强在和她认识之前就已经感染了,只是一直没有发病而已。

法院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主要围绕三个焦点问题展开。

第一个问题是,李丽有没有过错。法院认为,陈强需要证明李丽在和他发生关系之前,就已经知道自己患有生殖器疱疹,并且故意隐瞒了病情。但陈强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一点。李丽自己也说,她之前并不知道自己有病。

第二个问题是,疾病传播的因果关系能不能确定。医学上,生殖器疱疹的潜伏期长短不一,有的人感染后很快就发病,有的人可能潜伏好几年才发病。而且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免疫力不同,病毒在体内的发展情况也不一样。仅凭现在的检查结果,根本无法判断到底是谁传染给谁的。

第三个问题是,双方的安全注意义务。法院认为,陈强和李丽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应该知道无保护性行为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两人在发生关系的时候,都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所以对于疾病的发生,双方都有责任,陈强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给李丽。

综合以上几点,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驳回陈强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的诉讼费用也由陈强自己承担。

说到底,洁身自好才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做违背道德和底线的事情,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一时的放纵会给你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有些代价,一旦付出,就是一辈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