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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刘德华告四川一家"刘德华板鸭店"侵权,没想到,老板直接怒斥:"又不是你一个

当年,刘德华告四川一家"刘德华板鸭店"侵权,没想到,老板直接怒斥:"又不是你一个人叫刘德华,我的店没问题!"

这事说起来真不怪老人家脾气大。开板鸭店的那位刘德华是1942年生的四川崇州观胜镇人,爹妈给他取这名时,香港那位天王刘德华都还没出生——人家艺人1961年生,足足晚了他十九年。1980年他在镇上开了"刘德华板鸭店",用的就是自己本名,跟后来走红的香港艺人八竿子打不着。那个年代川西坝子卖板鸭都兴挂店主真名,张家烧腊、王家卤味,他姓刘名德华,挂出去天经地义。2004年国家商标局受理了他的注册申请,2007年正式批下来,商标上印着他本人戴白帽穿围裙的侧脸照,跟明星长得完全不像,压根不存在故意混淆消费者。

真正让老人懵的是2010年春天收到的一封挂号信。北京寄来的,艺人经纪公司亨泰环宇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裁定申请,理由大意是:"刘德华"三字具极高知名度,用在板鸭腌肉商品上易误导公众认为与明星有关联,甚至暗示对艺人形象造成贬损,要求撤销该注册商标。刘大爷拿着那摞材料手都在抖——他一个字不识几个,一辈子就守着这爿店卤鸭子,忽然被大明星"找上门",邻居街坊也替他捏把汗,有人劝干脆改名叫"刘老二板鸭"算了别惹事。

但他儿子刘芳不服。跑去翻户口本、营业执照、历年进货单、老顾客合影,全找齐了,又托人联系成都商标事务所写答辩状。核心就三条:第一,姓名权在先,1942年父母取名,早于艺人任何商业使用;第二,先用权成立,1980年已公开持续经营,彼时香港刘德华刚入行远未达"知名"程度;第三,注册商标含本人肖像,显著区分于艺人,无攀附故意,也未造成实际混淆——附近村民谁不知道这是刘老头开的?真正来问"是不是明星开的"的都是外地游客,看完老人照片自己就笑了。

这案子细想挺耐人寻味。明星方提商标异议本身不算过分,大牌艺人为防止恶意抢注做常规排查是正常商业操作,但查到是同名同姓普通老百姓在先合法使用本名后及时撤案,这步做得体面。2010年5月4日,刘德华本人在"华仔天地"论坛发帖回应此事,说只是公司例行商标保护程序,知道是四川老伯伯开的老字号,让大家别误会。三天后经纪公司正式撤回商标争议申请,声明强调"并非要干涉他人使用刘德华这个名字"。最终老人保住了商标,只应要求把早期加印的英文"Andy Lau"去掉,顺手在招牌角落添了行小字——"本店与香港艺人无关,店主实名刘德华"。

你说这算谁赢了?法律上大爷赢,姓名权和先用权兜住了底;商业上两边都没输,板鸭店借着新闻被全国知道,路过崇州的游客专程拐进去买半只尝鲜,老人家的手艺倒是被更多人认可了。可换个角度想,若当年老人没去注册商标,或者晚出生二十年赶上新审核标准——同名自然人的商标申请现在往往被以"易造成混淆"驳回——这爿老店可能早被勒令摘匾了。名字是你的没错,但在名人光环笼罩下,普通人想把本名做成招牌且受法律保护,有时候真得靠一点运气和坚持。

同名不同命,一个是聚光灯下的天王,一个是案板前剁鸭架的老人。他们都叫刘德华,都靠自己双手挣了一辈子名声。所幸这一次,规矩给老实人留了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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