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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大了!”   河南,一名男子手持一张1999年分四笔存入、累计金额93万元的

“闹大了!”
 
河南,一名男子手持一张1999年分四笔存入、累计金额93万元的老存折前往银行取款。存折保存完好,手续齐全,并且由其长期妥善封存保存二十余年。然而,当他到当地银行办理取款时却被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最终诉至法院。
 
据2026年6月9日北斗融媒报道。
 
1999年,史先生多次前往银行柜台,将多年积攒的资金分批存入银行。他清楚记得,每一笔存款都由柜员当面办理,存折上清晰记录金额,并盖有鲜红的银行印章。
 
四笔存款累计达到93万元。在那个年代,没有网银,也没有手机应用,一切金融凭证都依靠纸质记录与印章确认。
 
他将这本存折小心收好,放入塑料袋中,再压入箱底,视作全家最重要的保障之一。这一放,就是二十多年。
 
2020年,家中突遇资金需求,史先生携带存折前往当年开户银行办理取款。他原以为只是简单核对后即可支取。
 
然而在柜台查询过程中,工作人员在系统中反复检索,又调取早期纸质账本逐页核对,最终给出的结论却让人意外。
 
系统中没有相关记录,纸质账本中也未找到对应信息。银行方面给出的答复是查无此款。
 
随后银行进一步展开核查,对存折印章进行比对,并调取当年的留存资料进行核验。
 
经过内部排查,银行锁定了一名曾经经手相关业务的柜员张某。
 
调查结果令人震惊。该柜员利用职务便利,私自盗用业务印章,伪造了整本存折记录。
 
所谓的93万元存款,从未实际进入银行账户。史先生保存多年的存折,从一开始就是一份虚假的记录。
 
史先生对此并不接受。他认为存折上加盖的是银行印章,银行就应当承担兑付责任。
 
随后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兑付93万元本金以及14万元利息。
 
庭审过程中,涉事柜员张某当庭承认,存折上所有记录均为其个人伪造,与真实业务无关。这一情况触发了先刑后民的处理原则。
 
由于案件涉及刑事犯罪事实,需先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民事案件审理程序暂时中止。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史先生不服判决,继续提起上诉。2026年2月10日,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5月中旬相关裁判文书公开,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民事诉讼程序至此终结。案件随后移送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进入刑事侦查阶段。
 
目前案件核心问题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张某当年实施伪造行为的动机仍待查明。
 
93万元资金是否存在实际流向,是否涉及其他人员,目前尚无最终结论。
 
史先生仍在配合调查,希望追回属于自己的资金。
 
涉事银行方面已完成内部整改,对印章管理、柜员权限以及业务档案管理进行了全面加强与修正。
 
然而,这些后续措施对于史先生而言已经无法弥补既有损失。
 
二十七年前,他将辛苦积攒的93万元郑重存入银行。二十七年后,他才意识到,那些盖着红章的记录,从未真正兑现过。
 
存折仍在,印章依旧清晰,但资金却已无从兑付。
 
那93万元的去向,仍有待刑事调查给出最终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