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叫忆秦娥的女人,太像我们了。
她小时候在山里放羊,穷得叮当响,可眼里有光。
后来被舅舅拽进城学唱戏,她压根不喜欢。
这不就像咱当初?被父母推着选专业。被现实逼着来大城市。
在剧团,她土,笨,被人笑话。白天劈柴干活,晚上躲在烧火房里发呆。
那间又潮又破的小屋,是她唯一能做自己的地儿。
讲真,我立马想到自己租的那间“握手楼”。
白天在写字楼装大人,晚上关上门才敢叹口气。
她硬扛着,从杂役熬成秦腔皇后。要钱有钱,要名有名。
可然后呢?两段婚姻全碎,儿子没了,徒弟坑她。
晚年的她,只剩一身孤独。看到这,我真想不通。
咱们不都这样吗?挣了十万想百万,有了房想别墅。
一路狂追,最后把自己弄丢了。
不骗你,我有个朋友月薪三万,天天失眠。
他说最快乐的时候,是刚毕业拿三千块。和哥们路边撸串。
是不是很讽刺?《主角》后劲就在这。
它撕开给我们看,幸福不是站多高,是心里有多安稳。
别等到山顶才发现,想要的,早被丢在山脚了。
话说,你多久没问自己,到底快不快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