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女子和她女儿都遭到持续骚扰,而那人竟然是小区的保安?这男的不仅发肉麻信息,还半夜去敲人家门!人家丈夫都严厉警告了,他还不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更离谱的是,这男的还不止骚扰这一家,小区里不少女业主都是他的目标。最新进展:这男的已经被民警带走。
(6月11日,封面新闻发布了这则消息)
该女子的丈夫经常会出差,她和14岁的女儿在家。
但是3月份起,她频频收到陌生人的短信,里面的内容一次比一次过分,她觉得十分慌张。
“我喜欢你很久了”“对你的思念丝丝缕缕、缠缠绵绵”...
除了发短信,她还收到陌生人点的奶茶,最过分的是,大半夜的,这男的去敲人家门,敲完就跑,搞得人心惶惶!
这一系列让女子苦不堪言,最让她崩溃的是,未成年的女儿也同时被骚扰!
这男的也是,人家才14岁的小姑娘,他还跟人家表白,这是什么心理?
期间女子的丈夫得知后,曾隔空严厉告诫,但丝毫没有效果。这男的仗着别人不知道他是谁,躲在暗处,肆无忌惮,甚至变本加厉。
女子后来被折磨得睡觉都费劲,思来想去,在业主群发了自己的遭遇,想得到帮助。
结果这一发倒好,不少人纷纷回应:遇到了同样的事情!
最终,大家群策群力,通过蛛丝马迹,找到了这个男子,但他的真实身份却让大家大跌眼镜:竟然是小区的保安!
小伙子年纪还不大,看着瘦瘦弱弱的,实在没想到能办出这种事!
这时,有人说,3月份的时候,就跟物管反馈过这个情况,但是没什么结果,后来就不了了之,没想到啊,竟然是内部的人!
当前,警方介入,这男的也被带走,具体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男的不分白天黑夜的发短信,内容还大胆露骨,严重影响了女子的生活,拘留和罚款是最最基本的惩罚了。
男子违反了行政法规,理应得到了惩罚,同时,女子和其他业主还能告他侵权,怎么说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这男子的行为,严重干扰了人家生活安宁,属于侵犯了人家的人格权,她们完全可以告他,追究他的民事责任,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失的赔偿!
最重要的是,该女子的女儿才14岁,还未成年呀,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加大,这种情况下,男子更应该重罚!
6月11日下午,男子被民警带走,具体情况等待后续的进展,相信一定会给大家一个交待的。
但这件事,还有一个令人深思的点,这个男的可是小区的保安啊!
所以他才能轻而易举,拿到这么多业主的电话号码吗?还白天晚上都发短信,这是上班时间,都干这事了?
本是保护大家安全,给大家提供保障的一个岗位,最终却利用职务便利,频频扰乱大家生活安宁,这讽刺感直接拉满啊!
针对这事,物管是不是该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和交待呢?这可不止是用人不善的问题,这行为相当于拿着业主的信任,在地上疯狂摩擦了。
但这事也算给他们敲响了警钟,该查的查,该改得抓紧改!尽快修补信任,争取还大家一个安全放心的环境,你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