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狂必有祸!80岁的香港"喜剧教父"黄百鸣被判入狱5个月,还得交9.9万港元罚款+37.4万港元调查费,这消息一出直接炸翻全网,无数网友直呼"爷青结"!
主要信源:(光明网——演员黄百鸣罪名成立,现年80岁,被判入狱5个月)
2026年6月9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出了一份判決书,让整个华语娱乐圈安静了好一阵子。
现年80岁的香港电影人黄百鸣,因为内幕交易罪被判处即时入狱五个月,同时还要交99720港元的罚款,外加承担香港证监会大约37.4万港元的调查费用。
法院批准了他保释等候上诉的申请,但判决本身已经把事情定性得很明白了,
这位在港片黄金年代里几乎是标志性存在的人物,栽在了资本市场的红线上。
2017年,那时候黄百鸣的身份不只是"拍电影的",他还是上市公司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的主席兼控股股东,手里握着公司百分之五十八点七一的股权。
2017年8月开始,有第三方在跟他商讨收购这批股份的事,双方签了备忘录,对方也付了一笔诚意金。
换句话说,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消息,已经在他手里攥着了。
这类信息在证券市场上属于典型的内幕信息,还没公开,但一旦公布,股价必然会动。
问题就出在他没有管住这个信息,也没有管住自己的手。
根据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2017年8月25日,黄百鸣收到买方的一千万港元诚意金之后。
几乎在同一天就开始给自己的胞妹黄洁珍转账,前后合计转了大约两百万港元。
到了8月30日以后,他又多次通过通讯软件给妹妹发信息。
内容直接涉及到买入天马影视股份的价格和时间,比如叮嘱对方低于某个价位就买、趁低吸纳之类的表述。
妹妹照着指示操作,在消息公开之前以远低于日后市价的价位,先后买进了超过九百万股。
等到交易信息正式披露、股价上涨之后卖出,获利大约103万港元。
这整套操作被香港证监会一点点查了出来。
天马影视的股价在那个阶段出现了很明显的异常波动,监管顺着资金流向、通讯记录和交易时点的重合关系一路摸下来,证据链就拼完整了。
2025年2月27日,香港证监会在东区裁判法院对黄百鸣正式启动了刑事法律程序。
案件的审讯前后持续了十六天,黄百鸣从头到尾坚持自己无罪。
说法是那些信息只是兄妹之间闲聊,转账是帮家里人处理物业的事,他以为妹妹不会拿去炒股。
但裁判官高伟雄在裁定罪名成立的时候说得很直白,要处理弟弟在内地的物业,犯不着在事后还发什么"收市前买""尽买"这种信息。
这个解释既荒谬又牵强,完全不能令人信服。
到了6月9日判刑那天,辩方其实把能打的牌都打了,包括黄百鸣年事已高、对香港电影业贡献很大、个人声誉已经受损等等,希望法庭轻判甚至给缓刑。
但高伟雄在判词里把一个原则钉死了:黄百鸣身为上市公司主席和控股股东,本该比任何人都清楚信息披露的规则和内幕信息的边界。
他这种行为损害的是公众对香港证券市场公正性和廉洁性的信心,过往的贡献和行业地位不能成为免罪的理由。
判罚的起点本来更高,考虑了案件拖延造成的心理煎熬等因素后才折到五个月,但即时入狱这条线没有松。
很多人听到这儿,第一反应可能不是愤怒,而是一种很复杂的惋惜,因为黄百鸣这个名字跟好几代人的观影记忆是绑在一起的。
他是银行经理出身,学的经济管理那套东西,业余写剧本,一步步踩进影视圈,赶上香港电影最猛的那个上升周期。
1980年前后跟麦嘉、石天他们搭出新艺城,港片史上的"新艺城七怪"那一段就不用多说了。
光是他自己编自己演的《开心鬼》,本来是小成本试水,结果变成了一个国民级的喜剧符号。
到了后来他不怎么上台演了,转去做监制和投资人,《叶问》系列能把华语功夫片抬到那个量级,幕后推手就是他。
说这个人不懂市场,那是假的,他恰恰太懂市场了,懂到后来他的人生路径变成了一条从"做电影"延伸到"做上市公司"再到"做资本运作"的线。
这条线本身没问题,很多电影公司走到一定规模都要经历资本化。
但问题在于,资本化那套游戏规则跟你以前在片场说了算的逻辑完全不同。
片场里你可以拍板一切,资本市场里有些线你碰了就不是"有手腕",而是犯法。
内幕信息这个东西,本质上就是把本该属于全体投资者的知情权,悄悄变成了少数人的提款密码。
黄百鸣给妹妹转账、发信息指示买入这件事,表面上看好像只是"帮家里人赚点"。
可一旦放在上市公司主席的身份底下看,它就变成了利用未公开股价敏感资料谋利。
不管动手买的人是你的手还是你妹妹的手,信息源只有一个,就是他那把椅子带来的权限。
这也就是为什么法官在判词里反复强调"身为上市公司主席理应谨慎",因为公众信任的不是黄百鸣这个人有多大体面。
而是这套制度能不能保证所有投资者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你一旦把内幕消息变成家庭内部的"理财建议",这条线就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