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受亲戚的朋友邀请,去宾馆喝喜酒,散场后,他骑车掉进宾馆院内景观湖里,不幸溺亡,监控曝光揪心细节,家属悲愤之余将宾馆告上法院索赔,法院一审、二审这样判了。
事发2024年初夏,河南一名男子受邀参加亲友婚宴,在市区一家宾馆设宴。婚宴本是喜庆场合,席间男子饮酒助兴。
宴席散场后,同行所有亲友都头脑清醒,顺着宾馆正规主干道正常离场回家。唯独这名男子与众不同,酒后偏离所有人的路线,骑着电动车一头扎进宾馆内部极少有人通行的背阴小路。
这条小路紧邻宾馆人工景观湖,并非通行通道,偏僻又隐蔽,根本不是宾客离场的正常路线。酒后判断力下降的男子来不及制动,连人带车直接冲进湖中。
事发瞬间动静极大,旁边商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察觉异常,火速呼救、报警、拨打急救电话,外部救援全程没有任何延误和失职。
很多人下意识觉得:夜间坠湖,大概率是漆黑一片、瞬间溺水,根本来不及自救!
但监控拍下的画面,直接刷新认知,也是本案定责的最关键核心!
男子落水后意识清醒,水性尚可,第一时间就游回了湖边岸边。当晚湖边声控照明正常工作,光线明亮,岸边牢牢就在手边。
他不止一次靠近岸边,两次伸手扒住湖沿,只要稍加用力就能翻身上岸,保全性命。可以说,求生的机会完全摆在他眼前,唾手可得!
可最让人费解、惋惜又离谱的一幕发生了:
男子放弃了近在咫尺的安全岸边,没有原地等待救援,反而主动朝着湖水最深的中心区域游动。
反复在深水区域来回折腾、消耗体力,等他彻底体力透支、浑身脱力,想要再次游回岸边的时候,已经彻底失去了自救能力,最终溺水身亡。
好好一条命,不是栽在意外和危险里,而是栽在自己混乱的操作里。
痛失亲人的家属始终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坚持认为宾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悲剧发生的根源。
家属维权的理由也很贴合大众认知:
宾馆景观湖无任何防护围栏,湖面和路面持平,毫无安全隔离;周边没有配备救生圈、救生杆等应急设备;危险警示标识模糊不起眼,夜间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宾馆疏于管理,就该担责赔偿。
说实话,站在普通人的角度,家属的诉求情有可原。谁家亲人好好去喝喜酒,最后阴阳相隔,任谁都难以接受。
但作为围观全程、看懂法律逻辑的旁观者,我想说句公道话:宾馆有瑕疵,但绝不背这条人命的锅!
给大家通俗科普《民法典》第1198条的核心逻辑:
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规避合理、常规的安全风险,但不兜底个人的刻意违规、非理性作死行为。
宾馆没装护栏、警示不清晰,确实是管理不到位,属于小过错。
但这些问题,绝对不会导致一个能正常游泳、能扒住岸边的成年人死亡!
致死的根本原因只有两个:
1、男子酒后刻意偏离正常通行路线,闯入偏僻危险区域;
2、拥有多次自救机会,却做出反常识操作,主动深入深水耗尽体力。
简单来说:隐患不会杀人,人的任性和失误才会杀人!
两级法院审理后一致判定:男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安全负有首要责任,自身重大过错是事故主因,宾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曝光后,网友直接两极分化,吵翻评论区!
✅ 理智派网友力挺判决:
“真的怨不得别人!能上岸非要往深水游,这是谁也救不活的操作,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宾馆的问题是小问题,男子的自救失误是致命大问题,判决公平公正,不和稀泥!”
“酒后失控乱跑,出了事就想甩锅场地,这种维权本身就不合理!”
❌ 共情派网友替家属抱不平:
“说到底还是宾馆防护不到位,如果有护栏挡住,根本不会掉下去,悲剧压根不会发生!”
“警示不到位、无救生设备,本身就是安全漏洞,完全免责未免太不近人情!”
中立网友感慨:
最让人唏嘘的不是意外,是本可以百分百避免的死亡,好好的喜事变成丧事,太可惜了!
💥 个人总结:
法律只保障合理安全,不兜底肆意妄为。
宾馆有过错,但罪不至赔命;悲剧很惋惜,但责任真的不在商家!
大家对此怎么看?
你觉得宾馆**完全免责合理吗?
**评论区聊聊你的真实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