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外卖员想找小姐发泄,因为他的要求很特殊,要把小姐捆绑起来再玩,小姐开价 1600 元。两人完成交易后,外卖员却趁小姐不注意,将她的黄金首饰和手机顺手牵羊拿走。外卖员赌小姐不敢报案,毕竟卖淫要拘留,但结局让他后悔莫及!
这个外卖员姓马,今年二十多岁,一个人在西安打拼,干外卖这行也有好几年了。平时没什么别的爱好,就是下班之后喜欢窝在出租屋里看小电影,看着看着就养成了一个特殊癖好,特别痴迷捆绑这种刺激玩法。
普通女生谁愿意陪他玩这个啊,谈过两个女朋友,一听他这要求当场就分手了。小马也知道自己这爱好见不得光,想来想去,觉得只有花钱找小姐才能满足自己。
这次发了工资之后,小马就在网上联系上了一个叫黄某的女子。一开始他就把自己的特殊要求说了,黄某当场就拒绝了,说这种玩法太危险,自己不接。
小马不死心,开始不断加价,从最开始的 800 块一直加到 1600 块。黄某看着钱的面子上,终于松口了,答应在自己的出租屋里见面交易。
当天晚上,小马带着 1600 块现金准时赴约。两人按照事前约定好的流程,完成了包含捆绑在内的特殊服务。交易结束之后,黄某觉得身上黏糊糊的,就拿着换洗衣物进浴室洗澡了。
小马一个人坐在客厅里,一眼就看到了桌子上摆着的黄金戒指、金项链、手表还有黄某的手机。他心里突然就冒出来一个邪念:这些东西加起来得值不少钱啊,我要是拿走了,黄某肯定不敢报警。
毕竟她干的是卖淫这种见不得光的勾当,报警的话她自己也得被抓进去拘留,说不定还得罚款。她肯定只能吃这个哑巴亏。
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主意太妙了,小马简直佩服自己的聪明才智。他轻手轻脚地把桌子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塞进自己的口袋里,然后悄无声息地溜出了出租屋,连门都没敢关严。
出门之后,小马第一时间就把偷来的黄金首饰拿到附近的金店变卖了,换了几千块钱现金,心里别提多得意了。觉得自己不仅白嫖了一次特殊服务,还白捡了一笔钱,这波血赚。
可他万万没想到,黄某洗完澡出来,发现自己的东西全都不见了,当场就懵了。一开始她确实像小马想的那样,特别犹豫,不敢报警。
她心里也清楚,自己卖淫是违法的,报警的话警察肯定会追究她的责任,到时候不仅要拘留,还得留案底。
可是越想越气,自己不仅陪他玩了那么变态的游戏,还被他偷走了这么多值钱的东西,加起来得有五万多块钱啊!
这口气怎么咽得下去?黄某越想越觉得不甘心,最后心一横,大不了就是一起被处罚,也不能让这个混蛋就这么逍遥法外。于是她拿起备用手机,拨通了 110 报警电话。
西安警方接到报警之后,立刻展开了调查。这种案子其实特别好破,小马是通过网络联系的黄某,还有支付记录,再加上出租屋附近的监控,警方不到 24 小时就把小马抓获了。
案子到了法院之后,还出现了一个小插曲。黄某在法庭上提出,小马在交易过程中不仅捆绑了她,还对她实施了殴打和威胁。
一审法院采纳了这个说法,认为小马的行为已经从盗窃升级成了抢劫,最终以抢劫罪判处小马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小马不服,当场就提起了上诉。他咬死了一点:我捆绑她、打她,那是事前约定好的特殊服务内容,不是为了抢她东西。偷东西是完事之后她洗澡的时候临时起意的,这怎么能算抢劫呢?
二审法院经过仔细审理,最终采纳了小马的辩解。法律上抢劫罪和盗窃罪最大的区别就是,抢劫是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强行夺取他人财物,而盗窃是趁人不注意秘密拿走别人的东西。
本案中,小马的捆绑和殴打行为确实发生在交易过程中,目的是为了满足他的特殊癖好,而不是为了压制黄某的反抗来劫取财物。偷东西是事后临时起意,符合盗窃罪 "秘密窃取" 的特征。
再加上小马的家属积极赔偿了黄某五万元的损失,并且取得了黄某的谅解。最终二审法院改判小马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而黄某也因为卖淫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千元的治安处罚。
这个结局真的是让人哭笑不得。小马本来只是嫖娼,最多也就是拘留几天,罚款几千块钱。结果因为一时的贪念和愚蠢的侥幸心理,硬生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坐两年牢不说,还留下了终身的犯罪案底。
为了一时的快感,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最后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真的一点都不值得。
无论是谁,都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最终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管住自己的欲望,守住法律的底线,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