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嚣张了!广州东山口,男子长居美国,每月花两三千雇一对夫妻看管祖屋,平日还时常送礼以示感谢。万万没想到,这对夫妻竟趁机赖着不走,男子手握合法房产证多次上门讨要,均遭蛮横拒绝。对方还放出狠话,危楼也要住,能住就一直住,这场鸠占鹊巢的闹剧最终如何收场
在广州东山口明园,有一栋上了年头的老宅,始建于 1930 年,1945 年抗战胜利后建成,建筑面积约 67 平方米,含外围地块共约 300 平方米,还是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按理说,这样的房子主人拿着产权证,想回自己家应该不是难事,可现实偏偏相反。
房主陈先生常年定居美国,2025 年,他终于办好了这栋老宅的新不动产权证,产权归属清清楚楚。但让人意外的是,证拿到了,门却进不去,因为房子里还住着一对蔡姓夫妻。
蔡氏夫妻手里拿着的,只是一份 2019 年签下的手写委托书,他们认为,凭着这份委托书,自己有理由继续住在里面。事情还得从 2019 年说起,当时陈先生人在国外,没办法照看祖屋,于是委托老朋友黄女士帮忙管理,黄女士又找到了同为台山老乡的蔡氏夫妻,让他们负责日常看管。
这个条件相当优厚,不用交房租,不用交物业费,每个月还能拿到两三千元看管费用,逢年过节还有礼物和饭局招待。说白了,就是帮忙守着房子,还能免费住在广州市中心的百年老宅里,双方签了一份手写委托书,内容明确写的是 “看管房屋”,并不是出租房屋。
不过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这份委托书没有约定具体期限,也没有明确以后如果终止看管关系该怎么办,很多关键内容都建立在熟人之间的信任上。刚开始几年,大家相处得还算平静,但随着时间推移,蔡氏夫妻逐渐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长期住所,他们不仅一直住着,还把户口迁到了这个地址。
慢慢地,看管房屋和长期居住之间的界限开始变得模糊,2021 年,矛盾开始出现。为了办理新的产权证,房管部门需要进入屋内测绘、核实情况,黄女士提前数月通知蔡氏夫妻,对方也曾把钥匙交出来。
可到了工作人员真正上门的时候,情况却屡屡发生变化,有时家里没人,有时又发现门锁被更换,测绘工作一次次受阻。就这样,本来应该完成的程序被拖了好几年,直到 2025 年,经过不断协调和办理,相关手续终于全部完成,新的不动产权证正式办下来,产权人明确登记为陈先生。
产权问题彻底解决后,黄女士正式通知蔡氏夫妻,看管关系终止,需要搬离房屋。然而,对方拒绝离开,蔡女士拿出 2019 年的委托书,坚持认为自己拥有继续居住的权利,同时还表示,之前有人拆过路由器,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因此不愿搬走。
对此,律师给出的意见十分明确,这份委托书属于看管委托,并非租赁合同,蔡氏夫妻从未支付过房租,因此不存在租客身份。按照法律规定,委托关系本身可以解除,当房主明确要求收回房屋、终止委托后,看管关系实际上已经结束。
继续占用房屋而拒不腾退,属于无权占有,已经涉及侵权。至于路由器或者其他生活纠纷,即便存在争议,也应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作为长期占住房屋的理由。
更现实的问题是,这栋老宅已经存在安全隐患,由于年久失修,屋顶老化、墙体开裂。2025 年,街道办已经下发相关整治通知,明确指出房屋不适宜继续居住。如果坚持留下,一旦发生坍塌或高空坠物等事故,相应后果也需要自行承担。
截至 2026 年 6 月,蔡氏夫妻依然没有搬离。原本陈先生计划收回祖屋后,整理祖辈留下的书信和遗物,筹办一个公益性质的华侨纪念馆,为侨乡文化保留一份历史记忆。但因为这场纠纷,相关计划只能暂时搁置。
这件事最值得警醒的地方,其实不是房子的价值,而是人情与规则之间的界限。当初因为熟人介绍,大家都觉得不用把事情写得太细,可一旦关系发生变化,缺少明确约定的问题就会全部暴露出来。
人情可以促成合作,却代替不了法律保障。产权证代表的是明确的合法权利,而一份已经终止效力的看管委托书,并不能成为长期占住房屋的依据。无论拖多久,房屋产权归谁终究不会改变,相关权利也终将通过法律途径得到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