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上海,女子在自己车的后备箱里放了30万现金,第二天发现不翼而飞了,问了家人都说不

上海,女子在自己车的后备箱里放了30万现金,第二天发现不翼而飞了,问了家人都说不知道,很诡异的是,车子从头到尾没有被撬动的痕迹,钱就没有了,女子只能报警,结果民警仅用了三个小时就神速破案,而30万现金不翼而飞的“元凶”居然是车辆感锁惹的祸。

女子把自己的车停在小区的停车位上,那天晚上,她在后备箱里放了三十万现金,整整齐齐码在一个袋子里,就回家了。

第二天一早,她打开后备箱,脑袋“嗡”地一下,三十万现金全没了。

她围绕车子的四周,前前后后检查了好几遍,车门没问题,窗户没碎,锁眼也没被撬过的痕迹,车子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越想越不对劲,她马上报了警。

民警到场后先问了基本情况,然后仔细看了车的四周,确实没有任何暴力进入的痕迹。

但警察注意到一个细节,这辆车带无钥匙进入功能,也就是感应解锁。

只要钥匙在车子一定范围内,拉一下门把手车门就开了。

女车主回忆了一下,说她平时下车后习惯按一下门把手上的感应区来锁车,但有时候赶时间或者手上有东西,可能会忘记确认到底锁没锁。

警察调了事发地周边的监控,画面显示,当天凌晨一点多,一个男的出现在车旁边,伸手拉了一下驾驶座车门,车门直接开了。

他先进去翻了一通,没发现值钱的东西,又打开后备箱,很快拎着一个袋子出来,离开的时候还东张西望的,全程动作很自然,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就是车主本人。

顺着监控一路追,警察锁定了住在这个小区另一栋楼的一个男子,前后只用了三个小时,人就找着了,那三十万还在他家里,一分没少。

男子交代,那天晚上下楼抽烟,刚好看见车主没锁车,以前也这么干过,总有些马虎的车主不锁门,他能顺走车里的零钱、香烟、墨镜这类小东西。

本来这次也是想着捞点小便宜,结果打开后备箱看到那么多现金,就没忍住全拿走了。

现在这名男子因为涉嫌盗窃罪,已经被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子还在继续办,但他自己很清楚,这回不是顺走一包烟那么简单的事了。

这件事就是感应锁惹的祸,很多新车都有无钥匙进入功能,看起来方便,但也容易让人麻痹。

车主以为按了感应区就是锁上了,其实可能没锁成功,或者根本就没锁。

有的车主甚至下车直接走人,觉得钥匙拿走了车就会自动锁——还真不一定,每款车的设置不一样。

好在这位女车主运气不算太差,报警三小时就找回来了,钱一分没少,但仔细想想,这里面值得琢磨的地方不少。

先说车主自己,把三十万现金放在车里过夜,这心也太大了,车就是个交通工具,不是保险柜。

再说那个偷钱的男子,他自己交代以前就顺过车里的零钱香烟,说明这不是第一次干,只不过以前数额小,车主可能懒得报警,或者报了也没查出来。

这次碰上三十万,贪心一下子盖过了理智,但话说回来,如果他只是顺手拉车门碰运气,没撬锁没砸窗,在法律上跟那种蓄意破窗盗窃还是有区别的,当然,三十万的金额摆在那儿,再怎么辩解也跑不掉。

科技是好东西,但别太迷信,感应锁、无钥匙进入这些功能,方便是方便,可要是用不明白或者太依赖,反而容易出问题,最笨的办法往往最可靠——锁完车拉一下门把手,花不了两秒钟。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件中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车主未锁车门之机,秘密窃取车内三十万元现金,相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六万元以上即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显然已属此列。

该男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警方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充分,即便车门未锁、非暴力破窗,也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只要财物是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拿走,就属于秘密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