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头条【《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正式印发,这些新变化与铁路人息息相关】国家铁路局近日正式印发《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2026年6月2日起施行,原试行标准同时废止。
修订背景
《判定标准》自2023年试行以来,铁路行业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消除了一批危及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的严重问题。调研检查发现,部分条款存在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的情况,部分铁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典型隐患问题尚未纳入判定标准。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国家铁路局于2025年组织修订,经过多轮次征求意见形成本次正式印发的标准。
主要变化
《判定标准》共十条、54项,分为主要行车设备设施、铁路运输生产、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理、灾害防范与应急处置五类。
本次修订新增线路应封闭未封闭、列车防溜等6项判定情形,修改主要行车设备设施隐患描述、营业线施工、接发列车作业、货物装载加固等35种判定情形,删除安全生产费提取使用1种判定情形。
铁路主要行车设备设施类8项,涉及设备技术状态、专用设备许可使用、基础设备设施运用质量、线路封闭管理等;铁路运输生产类28项,涉及营业线施工、接发列车作业、信号联锁作业、调度命令发受、接触网区段作业等;铁路沿线环境类11项,涉及硬漂浮物、非法施工、危险物品、油气管道等;安全管理类4项,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等;灾害防范与应急处置类3项,涉及自然灾害监测系统运用、汛期重点地段行车安全措施落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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