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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眼太小?”吉林扶余,男子路过邻居家门口,被他家宠物狗吓了一跳,心生报复念头,

“心眼太小?”吉林扶余,男子路过邻居家门口,被他家宠物狗吓了一跳,心生报复念头,回家做了香肠拌上剧毒老鼠药,趁着半夜投放在邻居家附近垃圾桶旁,以为天衣无缝,次日,邻居家狗吃了香肠后,死亡。邻居报警,这下男子悲剧了。


早前,李某路过邻居葛某家门口,被葛某养的宠物狗吓了一跳,他当时心里就不痛快。

心里一直怪邻居家的狗乱叫给他吓着了,越想越窝火,竟然生出了报复的念头。

李某也是一个行动派,为了报复,也不怕麻烦,自己在家做了香肠,特意拌上了老鼠药。

就在2025年11月4号晚上10点多,李某估摸着街上没人了,他趁着夜色骑着电动车偷偷摸到葛某家附近。

神不知鬼不觉的把拌了药的香肠扔在了葛某家门外垃圾桶旁边的公共区域,扔完就赶紧骑车走了,自以为天衣无缝。

第二天,葛某出门遛狗,狗闻到路边香肠的味儿,叼起来就吃了,没多大功夫就开始抽搐呕吐,送到宠物医院也没救回来。

葛某越想越不对劲,狗之前还活蹦乱跳的,怎么会突然中毒?

他直接报了警。

警方把狗的呕吐物和胃里残留的食物送去鉴定,很快就查出了氟乙酸根离子,这是剧毒老鼠药才有的成分。

紧接着,顺着线索查到了李某头上。

到了2025年12月底,李某自己也知道躲不过去,主动到派出所投案了。

其实,养狗一方没管好宠物确实有不妥,但李某受了惊吓可以找主人协商、走正规渠道维权就行,真的没必要走到下毒这一极端地步。

李某也知道自己理亏,主动找葛某赔了钱,葛某也给他出了谅解书,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理。

但这事没他想的那么简单,不是赔了钱就能完事的。

要知道,涉案氟乙酸根离子有致命毒性,成年人也会中毒身亡。

李某作为成年人能预判该风险仍实施投放,具备犯罪故意。

《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李某把掺剧毒鼠药的香肠放在家门口公共垃圾桶旁,这片区域来往路人、玩耍孩童都有可能误食剧毒食物,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已经突破了单纯损坏邻居宠物财物的范畴,触碰了公共安全底线。

最终,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

这个判决也给所有爱钻牛角尖、想靠极端方式泄愤的人提了个醒,做事之前先想想后果,别因为一时之气把自己搭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