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黑龙江佳木斯,女教师姚志荣从1997年开始请病假,整整25年没上过一天班。2020年想办退休时却发现编制已被教育局取消,她一气之下告上法庭,要求恢复编制、补发90万元工资,并按在岗教师身份退休。25年不上班还想拿90万?法院最终判决结果让她当场破防!
在大众认知里,体制内编制是“在岗有责、离岗无待”的岗位保障,绝非不用上班也能终身享受的福利。
然而黑龙江佳木斯发生的一起真实人事纠纷,彻底颠覆了大众的固有认知。
一名在编公办教师离岗二十五年从未到校履职,临近退休发现编制被清退,反而理直气壮起诉教育主管部门,索要九十万元薪资补偿,还要求恢复编制、享受在岗教师退休待遇。
这起跨越二十余年的旧案,之所以能持续霸占热搜,不只是因为当事人的维权诉求超乎常理,更因为案件扒开了基层事业单位长期存在的人员管理滞后、信息传达断层等真实问题,是一起个人履职缺位与单位管理失责叠加形成的典型争议事件。
很多人不知道,姚志荣早年是正经科班出身的公办教师,拥有稳定的职业履历。
1983年,她从师范院校毕业后,通过正规分配渠道进入佳木斯向阳区第十二中学任职,专职负责学校体育教学工作。
入职后的十四年间,她坚守教学一线,按时完成授课、课外训练、体育赛事带队等各项工作,工作表现稳定,是学校认可的在岗教职工。
凭借多年踏实履职,她稳稳保留了公办教师的事业编制,在当年属于待遇稳定、保障完善的优质岗位,只要持续在岗工作,就能顺利享受完整退休福利。
1997年是整件事的转折点,姚志荣以身体多处患病为由,向学校申请前往北京长期治疗,并顺利通过校内审批,办理了合规病假手续。
按照当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工龄不足二十年的员工,最长病假休养期限仅有一年,这是统一执行的硬性规定,不存在弹性放宽空间。
可姚志荣在获批病假赴京后,再也没有返回工作岗位。
不同于大众理解的重病卧床无法行动,她在京休养期间,一边调理身体,一边进修提升学历,顺利完成在职研究生课程,足以证明其具备基本生活和学习能力,并非完全丧失工作条件。
二十五年间,姚志荣始终处于自主脱岗状态,既没有按时向学校报备身体恢复情况,也没有申请续假、复工,彻底脱离了学校的人员管理体系。
按理说,长期失联脱岗的教职工,单位应当及时核查、公示、清退,并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
但涉事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极度粗放,多年来从未主动联系过姚志荣,也没有开展常态化人员在岗核查,任由其长期空岗占编,为后续的纠纷埋下巨大隐患,这也是整件事最核心的管理漏洞。
岗位待遇的变动,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悄然发生。
2002年,学校正式停止为姚志荣发放工资,当她主动询问缘由时,校方工作人员只是简单告知长期病假无工资,刻意回避了编制会被注销的关键信息。
这种模糊化的答复,让姚志荣产生了严重认知偏差,一直以为只是暂时停发薪资,个人编制依然保留,只要后续身体康复就能返校复岗。
2004年,当地教育系统统一梳理编制台账、移交管理权,姚志荣因长期无在岗记录,编制被正式取消。
加上2007年学校合并重组,她的档案被当作废弃资料封存,全程没有任何工作人员通知本人。
2020年,年满退休年龄的姚志荣准备办理退休手续,才猛然得知自己早已失去教师编制,无法享受公办教师的退休福利。
无法接受结果的她,立刻开启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她先是通过信访渠道反馈诉求,要求恢复编制、补发二十余年工资。
2022年,当地教育局和信访局先后出具官方答复,明确其编制取消合规合法,所有诉求均不符合政策要求,不再受理相关投诉。
行政维权彻底失败后,姚志荣选择司法维权,将当地政府与教育局告上法庭,索赔2001年至2022年工资共计90万元,同时要求恢复教师身份、按在岗标准办理退休。
案件的司法审理过程清晰透明,2022年8月,当地中院一审认定该纠纷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依法驳回了姚志荣的起诉。
面对败诉结果,姚志荣选择上诉,2023年4月案件二审开庭审理,控辩双方充分举证辩论后,法庭并未当庭宣判,案件最终结果至今没有公开。
事件曝光后,网友的评价十分理性公允,没有单一指责某一方。
多数网友认为,公职岗位的福利和薪资,对应的是日常履职和岗位付出,二十五年不上班却索要高额补偿,完全违背职场公平。
同时大家也指出,教育部门多年的管理缺位不容忽视,长期不核查、不通知、不公示,用粗放的工作方式拖延问题,最终让一桩简单的人事清理事件,演变成全网热议的维权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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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央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