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4个子女有协议,大儿子养母亲,小儿子养父亲,父亲离世,小儿子觉得任务完成了,不管母亲,大儿子觉得赡养母亲压力大,就把母亲送到小妹那里,让她暂时照顾,结果小妹把母亲送回来,大哥把门锁都换了,拒绝让母亲回来,母亲只好跟着小女儿生活了7年,大儿子小儿子大女儿不闻不问,终于90岁的老太,起诉了三个子女。
这份协议最早是分家的时候定下的。当时家里的房产、田地全归两个儿子继承,对应着赡养责任也拆分清楚,大儿子承担母亲的生养死葬,小儿子负责父亲的养老送终,两个女儿没分家产,平时有空回来探望就行。一家人当时都认可这个安排,谁也没提出异议。
父亲在世那些年,两兄弟各管各的,倒也相安无事。小儿子日常照料父亲的饮食起居,头疼脑热都由他张罗。大儿子接母亲在身边住着,日常开销自己担着。两个女儿逢年过节回来看看,买些吃食衣物,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平淡,也没闹出什么矛盾。
变故是从父亲离世开始的。办完父亲的后事,小儿子彻底松了口气,觉得自己分到的赡养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往后母亲的事,再也和自己扯不上关系。他再也没主动登过母亲的门,没问过一句冷暖,连逢年过节的探望都省了。有人劝他多少管管母亲,他直接拿出当年的协议说事,说当初分好的责任,自己没义务多管。
大儿子一开始还按约定养着母亲,可他自己也年近七十,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日常还要跟着自己的子女生活。母亲年纪越来越大,身上的毛病多了起来,吃药看病的开销渐长,身边也离不了人照看。他独自扛了一段时间,越来越觉得吃力,心里也慢慢生出不平衡。弟弟甩手掌柜当得轻松,所有压力全压在自己一个人身上,怎么想都觉得不公平。
他没找弟弟商量分摊的事,反倒打起了小女儿的主意。他找到小女儿,说自己家里最近实在周转不开,人手也不够,想让母亲先去她家住上一段日子,等自己这边理顺了,马上就把母亲接回来。小女儿看着大哥确实为难,也心疼自己母亲,没多想就应了下来,把母亲接到了自己家中。
谁也没想到,这一送就成了甩锅。小女儿照顾了母亲一段时间,估摸着大哥那边该安排妥当了,就收拾东西送母亲回去。到了大哥家门口才发现,大门的锁已经换了新的。她敲了很久的门,里面始终没人应声,打大哥的电话也一直没人接。明摆着就是打定主意,不肯再接纳母亲进门。
站在自家儿子的家门口,90岁的老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心里的滋味没法形容。小女儿又气又心酸,总不能把老人扔在门口不管。她没别的办法,只能带着母亲折返,重新接回自己家里。从这天起,母亲就正式住在了小女儿家,这一住就是整整七年。
七年里,母亲的身体状况一年比一年差,后来连日常起居都没法完全自理,吃饭、擦洗、上下楼都需要人搭手。小女儿没法再出门打工,断了收入来源,所有的生活开支和照料压力,全压在她一个人身上。她不是没找过另外三个兄弟姐妹商量,想让大家轮流搭把手,或者凑点赡养费分担压力。
大儿子的说法是,当初说好自己养母亲,是妹妹主动接走的,现在没理由反过来找自己要钱。小儿子依旧拿当年的协议当挡箭牌,说自己管完了父亲,母亲的事轮不到他操心。大女儿则说自己是嫁出去的人,家里的财产一分没沾,养老的事不该找到自己头上。三个人各有各的道理,谁都不肯往前迈一步,别说出钱出力,就连上门探望老人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老人心里不是不委屈。她辛辛苦苦拉扯大四个孩子,从没算过自己花了多少心血,到老了反倒被子女们像推包袱一样推来推去。她一开始还顾及家里的脸面,不想把家事闹到外人面前,更不想和亲生子女对簿公堂。可看着小女儿一个人扛得日渐憔悴,自己的晚年也过得没有半分安稳,她终究还是下定了决心,走进法院递了诉状,起诉三个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
承办法官拿到案子,没有直接开庭下判。老人已经九十高龄,一纸判决能要回赡养费,却补不上破碎的亲情。法官先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分头和几个子女沟通,一边讲清楚法律规定,赡养义务是每个子女的法定责任,不会因为私下的协议就彻底免除,也不会因为没分家产就可以不用承担。一边和他们聊老人当年养育四个孩子的不易,聊老人现在的生活处境,掰开揉碎了讲情理
调解初期进行得并不顺利。几个子女要么哭诉说自家日子也难,拿不出钱,要么坚持认为母亲一直跟着小妹生活,就该小妹多承担责任,互相攀比推诿,谁都不肯松口。法官没有放弃,一次次电话沟通,一次次当面劝说,终于让三个子女慢慢冷静下来,想起了母亲的养育之恩,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
最终几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三个子女各自支付老人过去七年的赡养费六千元,分期付清。从2026年起,老人继续跟随小女儿生活,日常起居由小女儿照料,其余三个子女每人每年支付八千元赡养费,按季度按时给付。老人日后因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凭正规票据由四个子女平均分担
一场持续七年的养老纠纷,总算有了定论。一份当初为了省心定下的分家协议,最后反倒成了子女推诿责任的借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