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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一40岁大龄女子好不容易遇到了喜欢的人,便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男子。女

黑龙江鹤岗,一40岁大龄女子好不容易遇到了喜欢的人,便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男子。女子幻想着二人能有个家,却意外发现男子在外居然和别的女人不清不楚,女子便和男子大吵大闹,男子根本不解释,也不哄她,而是摔门而去。

两人同居了不算短的日子,女子从一开始就抱着结婚的心思在相处。她这个年纪重新动心本就不容易,遇上觉得合适的人,就把全部真心都投了进去。日常的衣食住行她打理得井井有条,连两人以后的生活规划,都在心里悄悄盘算了无数遍。她要的从来不是临时的陪伴,是能落地的安稳,是光明正大的家。

早在这次爆发争吵之前,女子就隐约察觉到了异样。男子回家的时间一天比一天晚,手机永远倒扣在桌面上,接个电话也要躲去阳台或者楼道。她旁敲侧击问过几次,男子都拿工作应酬当借口,语气敷衍,连编个像样的理由都懒得费心思。她压着心里的疑虑没撕破脸,总觉得只要自己掏心掏肺,对方总能收心好好过日子。

直到那天她无意间看到男子手机里的聊天内容,所有的猜测全都落了实。积攒了许久的委屈和不甘瞬间涌了上来,她拿着手机和男子对峙,声音都带着颤音。她其实没想要什么实质性的结果,哪怕对方说几句软话、编个谎话哄一哄,她都能顺着台阶往下走。

可男子全程态度冷淡,既不承认也不辩解,被问得烦了就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两人越吵越凶,到最后男子连吵都懒得吵,直接起身抓起外套摔门就走,留下女子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屋里,连半句安抚的话都没留下。

男子走后,女子站在原地缓了很久,胸口的气怎么都顺不下来。她越想越觉得不值,自己掏心掏肺付出这么久,到头来换来的是背叛和冷遇。委屈慢慢在心里发酵,一点点变成恨意,情绪彻底失控的瞬间,她生出了报复的念头。她不想就这么算了,要让对方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她想起家里存放的下水道疏通剂,清楚这种东西腐蚀性极强,沾到皮肤上就能造成严重灼伤。她没有丝毫犹豫,起身先关掉了屋里的监控设备,又把疏通剂全部倒进了门边的塑料盒里,放在抬手就能拿到的位置。做完这一切,她就站在门后等着,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刚才争吵的画面,连半点后怕都没有。

没过多长时间,门外响起了敲门声。男子下楼走了一段才发现,自己的手机和身份证都落在了屋里。他本来不想再回去面对争执,可没了证件和手机根本没法出门办事,只能硬着头皮折返回来。他以为顶多再挨几句骂,完全没料到门后等着他的是什么。

女子听到敲门声,没问是谁,直接拉开了房门。开门的一瞬间,她举起手里的塑料盒,对着男子的脸和上半身直直泼了过去。强烈的灼烧感瞬间席卷了男子的面部,他疼得惨叫出声,下意识捂住脸转身就往楼下跑。跌跌撞撞逃出单元楼之后,他强撑着痛感找路人帮忙,立刻报了警。

送到医院救治时,男子的面颈部已经出现了大面积灼伤。医生全力救治保住了他的性命,可高浓度腐蚀性液体造成的损伤是不可逆的。伤口愈合后,他的面颈部留下了严重的瘢痕畸形,容貌彻底损毁,后续还要面对常年的修复治疗,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都被彻底打乱。最终的伤情鉴定显示,他的损伤程度达到重伤二级,伤残等级评定为五级。

女子被警方控制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她始终觉得自己是这段感情里的受害者,是男子的背叛和冷漠,才把自己逼到了走极端的地步。可法律不会因为感情纠纷就豁免伤人的罪责,不管有什么样的前因,蓄意使用腐蚀性液体伤人,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都已经触碰了刑法的底线。

法院审理案件时,也考量了案件的起因,认定被害人在双方感情关系中存在一定过错,女子归案后也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但她作案前主动关闭监控、提前准备工具,属于有预谋的故意伤害,犯罪情节恶劣,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女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时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十二万元。

一段始于心动的感情,最后落得两败俱伤的结局。男子辜负了别人的真心,赔上了自己的容貌和后半辈子的正常生活。女子被恨意冲昏了头脑,用十年的自由和整个人生的轨迹,为一时的情绪冲动买了单。感情里从来没有真正的赢家,不合适可以体面分开,受了委屈也有合法的途径解决,非要用极端方式泄愤,最终毁掉的只会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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