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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西安,女毒贩冯翠琼,即将被执行死刑,临刑前,她要求和家人进行电话告别,

2003年西安,女毒贩冯翠琼,即将被执行死刑,临刑前,她要求和家人进行电话告别,被允许后,冯翠琼对着电话,在镜头前留下了人生中最后一张照片!
 
2003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前一日,西安看守所内,21岁云南籍女子冯翠琼迎来生命最后几个小时,法院已经核准死刑裁定,次日上午她将和其余四名毒贩一同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冯翠琼原籍昆明,早早辍学外出务工,2001年受男友兄长李某利诱,参与跨境人体运毒团伙运作,她安排两名同伙前往缅甸老街,将96根以塑料薄膜、避孕套包裹的海洛因吞入体内,一路辗转抵达西安完成交接。
 
同伙取出毒品后租车准备运往宁夏分销,出租车司机按规定到公安分局登记时,藏毒线索暴露,整个运毒链条随即断裂,冯翠琼作为组织联络人一并被警方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涉案毒品数量巨大,冯翠琼系本案主犯,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死刑,同案其余三名参与者分别获死缓、无期徒刑等刑罚,幕后邀约她贩毒的李某案发后在逃,始终未能抓捕归案。
 
羁押两年多时间里,冯翠琼极少主动提起家人,管教干部回忆她多数时间沉默发呆,临近行刑通知下达后,她才第一次向看守所工作人员提出请求,希望能拨通老家亲人的电话做最后告别。
 
出于人道主义处置原则,监管部门批准了她的诉求,允许记者在不干扰通话的前提下记录现场画面,这也是她人生唯一一次面对镜头留下影像,通话过程里冯翠琼全程声音低沉,没有激烈哭喊,只简单交代自己犯下重罪,让家人不必再为她牵挂,言语间满是愧疚。
 
挂断电话后她长久垂着头,眼角不断有泪水滑落,拍摄最后一张照片时,她身着家人送来的崭新衣物,脚上穿着母亲亲手缝制的绣花布鞋,妆容是看守所女警简单帮忙打理,面对镜头她没有躲闪,目光茫然望向远处,平静说出那句被媒体记录下来的话,自己犯下的过错,理应接受法律的惩罚。
 
当日晚间,看守所按照惯例为死囚提供餐食,冯翠琼几乎没有进食,多数时间独自静坐回想过往,她清楚知晓毒品对个人、家庭与社会造成的毁灭性伤害,却当初贪图高额报酬,轻信旁人编织的轻松赚钱谎言,一步踏入犯罪深渊。
 
2003年6月27日上午九点,五名涉毒死刑犯统一押解前往刑场,冯翠琼走在队伍中间,步伐平稳,再没有流露过多情绪,最终依法执行死刑。
 
信息来源:2003年6月27日《华商报》官方新闻报道,记者文青现场采编图文纪实;网易、新浪历史纪实栏目转载当年原始新闻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