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个已婚的大老板找了个漂亮的小女友,俩人每次发生男女关系后,男方总是哐哐砸钱,但没多久男方就腻了,不仅跟女方分手,还非要女方把所有的钱全还给他。但女方一分不想还,男方一句废话没有,直接把女方给告了。
本以为手握转账凭证就能稳赢,法院的判定直接打破他的幻想。婚内送出的财物属于夫妻共有资产,只有前妻才有权利追回,他本人无权索要;离婚后的各类花销,没有以结婚为前提的约定,属于自愿赠予,分手也无需返还,最终诉求全部被驳回。
总有人一边践踏婚姻底线,一边打着如意算盘,既想要婚外的新鲜感,分开后又不愿承担半点损失。法律从来不会偏袒心存侥幸的过错方,婚姻有底线,赠与讲自愿,凡事只想占便宜,到头来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