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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能吃,你是猪吗?”江苏常州,顾客在景区餐馆快吃完饭时,发现碗底赫然印有“那

“那么能吃,你是猪吗?”江苏常州,顾客在景区餐馆快吃完饭时,发现碗底赫然印有“那么能吃!你是猪吗?”。顾客大怒投诉:我花钱吃饭,你居然嘲讽我是猪!景区回应称,系为裕禧拉面联名款,已清查并撤下25只同款碗,后续处理将与品牌方协商。‌‌

不得不说,商家如此玩法看似幽默,但的确会引发部分人不适,而且还有鼓励浪费粮食的嫌疑。如果改个措辞,或许就完全不同了。比如说:“小仙女都吃完了,你是可爱的猪猪吗?”或者“感谢您吃完这碗饭”,就不会被投诉了。

此事一经报道,立刻引发热议。

有人认为,这种赤裸裸的侮辱,难道不是公然寻衅滋事吗?正常人看了都会感觉不好,玩梗要适度。

也有人认为,说明把汤都喝干净了,说你是猪也没问题。只有极度小心眼的女人才会破防,男人一般都会一笑了之。

还有人认为,对一个长的很漂亮的人说丑他不会觉得冒犯,只会觉得是玩笑。但是对着一个长相普通的人说丑,是真的冒犯。

从法律角度来看,商家的这一行为通常不构成侵犯名誉权,但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具体分析如下:

1. 为什么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名誉权侵权需要同时满足几个核心要件,其中最关键的是“造成了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名誉侵权要求有特定指向,而碗底印有的“你是猪吗”属于一种泛指的调侃,并没有指向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

这种餐具上的标语,并不会导致顾客在公众中的声誉、形象受损,也不会让周围人对受害者的看法变差。

因此,该行为不构成名誉权侵权。

2. 涉嫌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虽然不构成名誉权侵权,但商家的做法依然涉嫌违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碗底印有“你是猪吗”这类带有明显贬损、侮辱意味的语言,无论商家主观上是否带有恶意,客观上都已对消费者造成了情感上的冒犯和精神上的不适。

3、商家违背了服务业的基本准则。

顾客就是上帝,岂容羞辱!顾客花钱消费,与店家是平等的服务关系。商家将贬损性话语包装成所谓的“幽默互动”,本质上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已经违背了服务业的基本准则。

总的来说,商家的这种“冒犯式幽默”或低俗营销,虽然在法律上难以被界定为侵犯名誉权,但确实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是对顾客极大的不尊重。

无论是男顾客还是女顾客,都是店里最尊贵的贵客。俗话说,和气生财!女顾客通常喜欢较真,要是惹怒了她们,那后果也是你自找的。况且,人家依法维权有什么错?

经济不景气,玩点新花样吸引顾客,这样的心思无可厚非。但玩梗千万要适度,别自作聪明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尊重消费者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有一颗敬畏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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