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起婚恋财产纠纷引发全网热议,男子婚外交往耗资五十余万元,分手败诉收场。
已婚富商与年轻女子交往期间持续大额开销,新鲜感褪去后主动提出解除恋情。
男子事后索要全部花费遭拒,随即起诉对方全额退款,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出人意料。
本案由红星新闻6月15日公开报道,案件审理细节、资金流水与判决依据均官方可查。
该案打破大众固有认知,明确婚内过错赠财的追责主体,厘清恋爱赠与的司法边界。
与多数同类案件不同,本次纠纷的核心争议,在于起诉人本身不具备合法追偿资格。
涉案男子刘某早年踏实创业,凭借自身努力积累可观资产,组建了稳定的家庭。
刘某的原配妻子长期勤恳顾家,默默支持丈夫事业,维系家庭多年平稳运转。
随着事业步入稳定期,应酬增多、生活条件改善,刘某的婚恋心态逐渐发生偏移。
在日常商务社交场合,刘某结识了单身女子王某,随即主动展开交往与追求。
二人迅速发展为亲密关系,在刘某婚姻尚未解除的状态下,长期保持私下往来。
相处期间,刘某出手阔绰,频繁向王某大额转账,还购置首饰、高端数码产品。
据法院调取的完整流水,刘某婚内累计向王某转账27.6万余元,涵盖日常多项开销。
值得注意的是,王某曾多次主动拒收、退回部分款项,劝阻刘某过度消费。
即便女方刻意保持分寸,刘某依旧执意赠与,持续维系这段不正当的亲密关系。
为彻底摆脱原有婚姻束缚,方便与王某公开相处,刘某主动与原配办理离婚手续。
恢复单身身份后,刘某继续向王某转账12.4万余元,叠加实物总花销超五十万元。
全程大额投入并未换来长久稳定的感情,新鲜感褪去后刘某心生厌倦。
在无明显矛盾冲突的情况下,刘某单方面提出分手,仓促终止双方的恋爱关系。
恋情结束后,刘某心态失衡,整理全部转账与消费凭证,向王某提出全额退款要求。
刘某当庭主张,所有财物赠与均以结婚为前提,属于附条件赠与,分手理应返还。
王某提交聊天记录作为佐证,表示双方从未谈及婚嫁,不存在任何结婚约定。
王某辩称所有财物均为男方自愿赠与,是维系恋爱关系的正常情谊性支出。
双方协商彻底破裂后,刘某正式向水磨沟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索全部涉案款项。
庭审阶段,法院全面核查聊天记录、资金流水、购物凭证等完整证据链条。
经核实,双方所有沟通内容中,无任何文字能够佐证赠与附带结婚的前置条件。
法院将涉案钱款按时间节点拆分审理,区分婚内赠与与离婚后赠与两种性质。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内大额资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单方无权私自处置。
刘某婚内擅自赠与他人大额财物,违背公序良俗,属于侵害配偶权益的过错行为。
司法明确界定,该部分受损权益,仅刘某原配具备追回资格,刘某本人无权追责。
即便原配后续依法追回相关钱款,追回资产也归原配个人所有,与刘某无关。
而刘某离婚后的赠与行为,属于单身状态下的自愿情谊赠与,钱款交付即生效履约。
该类普通恋爱赠与无附加约束,男方事后单方反悔索要,不具备法律支撑依据。
结合女方多次主动退钱的客观行为,可排除女方恶意骗取财物的主观意图。
综合全案事实与法律条文,法院最终依法驳回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明确王某无需返还任何钱款,同时由败诉方刘某承担全部案件诉讼费用。
目前该案判决已正式生效,这场耗时许久的婚恋财产纠纷彻底尘埃落定。
刘某最终落得家庭破裂、恋情终结、钱财损失、诉讼败诉的多重结局。
其个人社会口碑与信誉受到负面影响,彻底承担了自身过错行为带来的所有后果。
王某全程无过错、无损失,彻底摆脱纠纷困扰,回归正常平稳的生活与工作状态。
本案清晰彰显司法公平,不纵容过错方利己追责,明确民事赠与的法定准则。
信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