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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开了好头,全国其他城市也应该有样学样,把逾期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遣送出去。 近

盐城开了好头,全国其他城市也应该有样学样,把逾期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遣送出去。
近日,盐城公安开展涉外非法居留专项整治,查处了盐城工学院四名外籍留学生。

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其实很清楚。盐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前不久发布官方公告,对四名韩国籍的盐城工学院留学生,依法宣布他们的学习类居留许可作废。

这四个人当初以留学生身份申请了有效期到今年6月的居留证件,但后来都办理了退学,却一直没按规定到公安部门注销居留许可。

很多人可能有个误区,觉得居留证件只要没到标注的有效期,就能一直合法待着。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外国人在中国合法居留的核心,是对应的居留事由真实有效。

你以学生身份申请的居留许可,前提就是你真的在校就读;一旦办理了退学,学习这个居留事由就消失了,哪怕证件上的日期还没到,这份许可也已经失去了合法基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明确规定,当居留事由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居留条件时,当事人应当主动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或者变更手续。

不按规定办理、继续在境内滞留的,就属于非法居留,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罚款、限期出境甚至遣送出境,还会留下不良记录,影响后续申请入境中国。

盐城这次整治的亮点,在于它把管理做在了前面。不是等人已经超期滞留、引发治安隐患了再去事后查处,而是主动核对学籍状态,发现退学、毕业的人员证件未注销,就第一时间公告作废,把非法居留的风险掐灭在萌芽状态。

这段时间盐城公安已经发布了多批类似公告,覆盖留学生、离职外籍工作人员等不同群体,本质是常态化的精细化排查。

这种前置管理的思路,特别值得其他城市参考。现在国内不少城市都有规模不小的外籍留学生、外籍务工人员群体,日常监管里最容易出现漏洞的环节,就是“人走了证没销”。

有的外籍人员不了解中国的法规,误以为证件没过期就万事大吉;有的学校和用人单位没尽到报备责任,人员变动后不及时同步给公安部门。

时间一长,这些失效证件就成了监管盲区,真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逾期滞留,后续处置的成本和难度都会大很多。

提前清理失效居留许可,相当于主动给当事人划清红线、留出缓冲,既提醒他们及时办理手续或者按时离境,也从源头压缩了非法居留的空间。

比起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再搞集中清查,这种常态化的前置治理,不管对执法部门还是对当事人,都更高效、也更人性化。

说到这里必须讲清楚,整治非法居留从来不是针对哪个国家、哪类群体,核心原则只有一个,就是依法办事。

中国始终是开放包容的,欢迎世界各地的人来读书、工作、交流,所有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正当权益都会得到充分保障。

但开放从来不是无底线的,规矩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哪国人、什么身份,只要在中国境内,就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

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待遇,留学生身份不是“护身符”,外籍身份也不是“免罚牌”。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这类行为,放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违法行为,中国按照本国法律查处,是再正常不过的执法行为。

反倒是过去个别地方出于各种顾虑,对外籍人员的轻微违法放松要求,那才是对法治原则的伤害,也是对所有守法者的不公平。

当然,做好涉外居留管理,不能只靠公安部门单打独斗。比如留学生群体的管理,学校就要担起主体责任,学生退学、毕业离校时,及时提醒他们办理居留证件注销手续,同步把信息报备给出入境管理部门。

聘用外籍员工的单位,也要在人员离职时做好衔接,各方各司其职,才能把监管的网织得更密、更细。

盐城这一步走得很务实,没有搞声势浩大的运动式执法,就是踏踏实实把日常监管做扎实,从源头减少非法居留的可能。这种精细化、常态化的治理思路,确实值得全国其他城市有样学样。

说到底,一视同仁守好法律底线,既不搞特殊优待,也不搞差别对待,才是一个城市最该有的治理底色,也是对所有守法者最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