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正当防卫吗?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在治安管理领域明确正当防卫规则,“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从此,“被打还手即互殴”成为历史。
来看看今年这几个真实案例:
上海徐某某案,邻居踹门闯入家中殴打她,徐某某慌乱中抓起菜刀反击致对方轻伤。检察机关认定正当防卫,不批准逮捕。关键判断:闯入住宅施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广西王某案,入室窃贼暴力抗拒抓捕,王某持刀刺死对方。检察机关认定属于特殊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关键判断:入户盗窃转化抢劫,属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外卖骑手小周案,劝架时见对方抄起铁锤,扑倒对方致其骨折。法院认定正当防卫,驳回12万元索赔。关键判断:制止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
女童父亲刘某甲案,深夜醉酒男三次骚扰11岁女儿,父亲出手制止致其九级伤残。法院两审均驳回男子36万元索赔,认定正当防卫。入库案例明确:正当防卫成立即完全免责。
当然,边界也很清晰:
正当防卫需满足三个条件,存在现实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互殴是双方均有伤害意图,需双方担责。正当防卫与互殴的区分,需全面考量事情起因、冲突升级过错方、暴力是否相当等情节。
数据也印证了变化,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认定正当防卫依法不捕不诉261人,2024年334人,2025年339人。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律不再让受害者“忍气吞声”,正当防卫不再被误读为互殴,让每一个守法公民,在遭遇不法侵害时,都有敢于防卫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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