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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太轻了!湖北襄阳,3名钓鱼人在汉江钓鱼的时候,挂泥鳅钓,结果被渔政工作人员逮

惩罚太轻了!湖北襄阳,3名钓鱼人在汉江钓鱼的时候,挂泥鳅钓,结果被渔政工作人员逮了个正着,罚他们买了10000尾鱼苗放流。

钓泥鳅被抓,放流一万尾鱼苗就算完事,这事一曝光就炸了圈子,6月12日襄阳官媒通报后,钓友们吵成一片,觉得轻罚居多。

地点在襄阳汉江樊城段,常规巡查时段,三名男子结伴下杆,没用蚯蚓,直接挂活泥鳅作钓,结果呢,刚甩没多久就被沿线巡逻的渔政执法人员逮个正着。

现场的鱼竿、残余泥鳅饵及已钓获的鱼皆被留存取证。三人未作狡辩,坦承泥鳅上鱼快,心想巡逻并非每次都能撞见,遂心存侥幸。

很多人问,同样是活饵,蚯蚓可以,泥鳅为啥不行,区别到底在哪,别拿常识糊弄人。

从本质来看,这种划分源于长江流域统一的渔业管理规定。蚯蚓作为陆生生物,入水后难以存活繁殖,不会对水域种群结构造成改变,所以休闲垂钓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泥鳅活跃度高,放入汉江水域后,对翘嘴、鳜鱼这类掠食性鱼类吸引力极强,用泥鳅作饵如同在水下布设诱鱼光源,会大范围聚拢周边肉食性鱼类。

利用泥鳅打窝垂钓,短时间内会大幅捕捞某一区域内掠食鱼类,该方式早已不属于休闲垂钓范畴,执法层面定性为破坏性垂钓,危害程度堪比电鱼、毒鱼,会造成水生资源不可逆损耗。

汉江襄阳段划定为重点水生生物保护区,掠食鱼类是维持水域生态平衡的关键物种,一旦其种群数量大幅锐减,极易引发连锁生态反应,造成整条水域生态秩序紊乱。

此次处置中,执法人员既未当场罚款,也未直接没收全部渔具,而是采用当地推行的生态代偿模式,让三名相关人员自掏腰包购置鱼苗,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涉事三人按要求购置一万尾规格合规鱼苗,涵盖四大家鱼、赤眼鳟、本土鲫鱼品种,放流全程由渔政、检察人员共同监督,相关流程全程存档备案,为本地区首个生态代偿执法案例。

有人点赞,违规者从破坏者变成修复参与者,教育味更足,水域也能受益,听起来不错。

也有人质疑,罚得太轻了吧,泥鳅钓明确是违规,放流一点鱼苗就算惩戒,这力度够吗。

钓友们还算了一笔账,一万尾到底值多少钱,小规格苗可能几十块就拿下,五厘米左右的鲢鳙、鲤鱼苗也就三百、五百,这样的代价,对违规者会疼吗。

问题在于,执法到底是为了罚钱,还是为了阻断侥幸心理,更值得注意的是,轻罚会不会变成“违规先爽,抓到再放流”的出路。

后续说明划定了边界,此放流代罚举措仅适用于初遭查处、渔获寥寥且未致大范围破坏之情形。本次三人系初犯,下杆未久便被擒获,故而符合从轻处理条件。

若再次违规,将无代偿余地。届时,将依照渔业法处以罚款、没收渔具。若在禁渔期或核心种质保护区违规使用泥鳅钓,惩处将更为严厉,执法尺度绝无松动。

执法人员称,处罚并非目的,重在警示,以杜绝当事人再犯。当事人亦表示已认识错误,承诺日后不再违规,至此,教育闭环已然达成。

那威慑够不够,很多人不服,抓不到就满满鱼获,抓到了认错、放流、走人,这样的结构是不是在鼓励试错。
还有一个现实问题,放流的一万尾,能弥补泥鳅钓造成的损耗,还是只是一种姿态,规格不同生态效果差别很大,投什么鱼、投多大、投到哪,都是技术活。

这次的鱼种以本地适配为主,四大家鱼、赤眼鳟、鲫鱼,偏增殖修复,不搞外来物种,这是必要的兜底,否则放错鱼也会扰乱水体结构。

说到底,规则边界得讲清楚,蚯蚓可以,泥鳅不行,泥鳅打窝更不行,休闲和破坏之间只隔一小步,别踩红线。

汉江是长江流域的重点保护水域,禁渔期和核心区的尺度更紧,别拿运气当本事,别拿“上鱼快”当理由。

普通人去江边解压,谁不想竿子有动静,但规则在那,便宜占多了,最后吃亏的是整个水域,鱼少了,钓也没意思。

你愿意为了几条鳜鱼,把一条江的平衡打乱吗,你能接受身边人都跟着学泥鳅钓,江里掠食鱼被一波波清空吗。

这次是襄阳的首例生态代偿,用柔性执法去解决轻度违规,是否会在其他地方复制,不少人担心会弱化法规,也有人认为先教育后处罚更容易让人接受。

两边都有道理,关键还是边界要稳、落地要严,别让弹性处置变成“漏洞”,该罚的时候就罚,该没收就没收。

回到案子,三人被查时渔获不多,初犯,认错,配合调查,现场取证完整,后续放流过程也有检察监督,这套流程算到位。

巡逻能不能次次都遇到违规,岸线那么长,人手有限,技术手段是不是该上,重点水域布点、群众举报激励、社群普法,都是能用的招。

这类争议说来也有好处,大家开始分辨什么能钓,什么不能钓,开始讨论生态价值,这比一味硬碰硬更有持续影响。

江水每天都在流,鱼苗已经投下去了,下次有人抬竿上岸时,想一想那一万尾的意义。

信息来源:在汉江用泥鳅作饵钓鱼涉嫌违法,三男子主动认罚,将一万尾渔苗放 流汉江。执法部门:违规垂钓者申请增殖放流是襄阳首例,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可从轻或不予处罚。今日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