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00元律师费,够种地的老人高兴一整年——小面馆被起诉,谁在为难谁?
“我们就是开一家四五十平米的小店,又没给他们造成损失,凭什么这样为难我们做小本生意的老百姓?”
说出这句话的,是一家“渝见小面”夫妻店的老板。他和妻子在街角开了一家小面馆,起早贪黑,一碗面八块钱,一天卖出去两三百碗,除去房租水电,勉强养家糊口。但最近,他们收到了法院传票——被人起诉了。对方张口就要5万元,夫妻俩实在拿不出,咬牙花了7500元请了律师。
老板红着眼眶说:“这7500元要是给家里种地的老人,他们能高兴一整年。”
这句话,听得人心头一酸。
7500元,对于大企业来说,不过是一顿饭钱、一件衣服的钱。但对于这对夫妻来说,那是多少个凌晨四点和面的背影,是孩子在学费和零食之间的取舍,是老家父母掰着手指头计算的开销。
然而,这样的故事,这几年我们见得越来越多了。
商标侵权、字体侵权、包装相似……一张张律师函像雪片一样飞向街头巷尾的小店。有的因为店名里带了一个“渝”字,有的因为菜单上的字体用了没有授权的字库,有的因为外卖包装和某知名品牌有几分相似。索赔金额动辄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
你问店家冤不冤?他们甚至连“侵权”是什么意思都搞不太清楚。他们只是觉得:我的店就叫这个名字,叫了好几年了,怎么突然就变成“侵权”了?
当然,从法律的角度看,知识产权需要保护。这个逻辑,谁都能理解。没有规则,就谈不上公平竞争。保护原创、保护品牌,是对的。
但是,法律是为了保护公平,不是为了制造不公。
当一个四五十平米的小面馆被索赔5万元,而当老板连5万元都拿不出来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该问一句:这到底是维权,还是“借法生财”?
真正需要被保护的,是那些投入大量心血打造品牌的创业者。但那些把“维权”当成生意、把法院当成“讨债公司”的做法,只会让普通人越来越害怕创业、越来越不敢开店。到最后,受伤的不仅仅是这些小店的老板,更是整个社会的创新活力。
7500元的律师费,对于这个家庭来说是一笔巨款。而对面的“维权方”,也许正是看准了这一点——小店老板耗不起、打不过、赔不起,所以大概率会选择“私了”。
这不是维权,这是恐吓。
不是说小店做错了事不该承担责任。如果确实构成了侵权,该整改的整改,该赔偿的赔偿,没有问题。但赔偿的标准,应该建立在“实际损失”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对方能不能赔得起”的基础上。
一个真正诚信、真正想要保护商业秩序的品牌,应该是先发函提醒、先沟通协商,而不是直接告上法庭,一张口就是5万块。
店老板说:“我们就开一家四五十平米的小店,又没给他们造成损失。”
是的,也许这家小面馆真的没有给谁造成实质性的损失。但是那些漫天飞舞的维权诉讼,正在给这个社会造成一种隐性的损失——让普通人越来越觉得,法律是强者的工具,而不是弱者的盾牌。
这种损失,比一家店关门,要严重得多。
所以,在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想对那对夫妻说:你们的眼泪不丢人,你们的困境不是你们的错。也对社会说一句:法律要有温度,维权要有底线。别让7500元,寒了一家人的心。
也希望有一天,种地的老人收到孩子的钱时,不用问一句:“这是你辛苦挣的,还是被人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