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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是魔鬼!”山东淄博,49岁男子就餐时,嫌邻桌15岁女生说话声大、脚搭凳子,

“冲动是魔鬼!”山东淄博,49岁男子就餐时,嫌邻桌15岁女生说话声大、脚搭凳子,随即好言劝阻,谁知女生不听,竟升级为肢体冲突。

淄博博山区快餐店里人头攒动,餐盘碰撞声混着嘈杂人声,空调开得再足也压不住那股闷热。苏某和女友徐某面对面坐着,筷子刚拿起来,旁边桌三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聊得正嗨。

嗓门一声高过一声,直接盖过了店里的喧闹。其中一个姓宋的女生把脚直接踩椅子上。

苏某皱了皱眉,放下筷子走过去——这时候他大概还没意识到,接下来几分钟会让他后悔好一阵子。

一开始语气还算平和,大意是你们说话小点声,脚也别搭在凳子上了。按理说这事儿不算大,一方觉得被打扰了提个醒,另一方说句不好意思收敛一下,也就过去了。

可几句话下来,谁也没让谁。女孩不仅没收敛,反而跟徐某激烈互呛起来。苏某火气也上来了,凑上前伸手指着她试图理论。

对面这孩子也没退让,回了一句:“你打我试试!”说完又一把将对方的手拨开。这话一出口,旁边几桌食客齐刷刷扭过头来——有人放下了筷子,有人掏出了手机。

苏某脑子一热,理智全无。一个四十九岁的成年男人,巴掌朝着十五岁姑娘的脸扇过去。

一下,两下,视频里记录得清清楚楚。跟女孩同行的两个小伙伴,眼睁睁看着姐妹挨揍,吓得跟木头桩子似的,连拉架的姿势都没摆出来。

最后还是徐某和几桌热心顾客实在看不下去,冲上去把人拉开。可事情已经出了,画面已经传出去了。

视频在网上迅速炸开。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接警后迅速介入,依法立案并开展走访调查、证据固定及伤情鉴定等工作。

6月17日,官方通报来了。警方调了现场监控、问了当事人和证人,证据链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苏某行政拘留五日,徐某罚款,宋某不予处罚。

通报出来之后,苏某很快在社交账号上发了视频公开道歉,承认自己作为成年人动手打人是错的,尤其对方还是未成年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觉得人家吵、脚搭凳子不顺眼,上去说两句没问题,这是每个人的正当权利。

但对方不听,就动手,这就把有理变成了没理。成年人处理这种场合的方式很多——叫店家过来协调、自己换张桌子、找服务员出面,哪一条都比直接动手体面。

结果呢,五天拘留留了案底,女友跟着罚款,自己还得公开道歉。就为一顿饭、几句话,代价太大了。

警方对宋某不予处罚,依法有据。十五岁的未成年人,就算言行有不妥之处,也不是成年人动手的理由。法律面前,谁先动手谁吃亏,跟年龄无关。

这场闹剧看完,让人心里不是滋味。苏某冲动打人,理应受罚。但换位想想,假如你是那个十五岁女孩的家长,孩子被人打,心情可想而知。

今天一个陌生人能用“教育”的名义动手打你家孩子,明天就会有第二个。这跟孩子的言行对错没关系——任何成年人,都没有资格用暴力去“教育”别人家的孩子。

暴力就是暴力,套上“教育”的外衣它还是暴力。这才是这起事件最该被记住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