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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大户人家的通房丫鬟,其实就是主人行房时的工具,主人有需要的时,她们得立刻递上

古代大户人家的通房丫鬟,其实就是主人行房时的工具,主人有需要的时,她们得立刻递上汗巾,点好安神香,手脚麻利地帮忙宽衣解带,尤其是新婚之夜,对她们来说更是难熬,全程要守在旁边听候差遣,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通房”这两个字,从字面就能看懂是什么意思,她们住的房间和主人的卧室是直接打通的,中间就隔一道薄木门或者一层纱帐,这么安排不是为了让她们住得舒服,是为了主人半夜喊人的时候,能随叫随到,半刻都不能耽误。
 
白天她们要伺候主人的日常起居,端茶倒水、铺床叠被、打理内室这些活都得干,到了夜里也不能踏实睡觉,主人起夜、口渴、翻身要盖被,都得她们上前伺候,普通丫鬟到点能下班休息,她们是全年无休,二十四小时待命。
 
主人行房的时候,她们也不能躲开,府里的规矩要求低头垂目,眼睛只能看着自己的脚尖,绝对不能往床帐里面看,手里提前备好热水、干净巾帕,还有安神的熏香,主人吩咐什么就得立刻做,全程不能出声,就像屋里的一件摆设。
 
新婚之夜对她们来说更遭罪,新人入洞房前,她们得先把床铺好,熏上暖香,等新人进来,要上前帮新娘卸下沉重的凤冠霞帔,帮新郎解开礼服上的盘扣,动作必须轻,不能发出一点声响,完了就退到旁边守着,一整夜都不能睡熟。
 
很多人以为她们天天守在主子身边就能翻身,其实她们的地位连妾都不如,《大清律例》里写得明明白白,婢女就算被主人收用,身份还是奴婢,不能跟主子同桌吃饭,生的孩子也得管正妻叫母亲,自己只能被孩子叫姨娘,连亲妈都算不上。
 
这些丫鬟大多有两个主要来源,一种是小姐出嫁时陪嫁过来的,叫陪嫁丫鬟,从小跟着小姐长大,到了夫家就是主母的心腹,另一种是家生子,爹妈本来就是府里的奴才,生下来就注定当丫鬟,卖身契一辈子都攥在主家手里。
 
真能熬出头当上妾室的少之又少,万中无一,大多人年轻的时候体力好能伺候人,等年纪大了姿色退了,要么被配给府里的小厮,要么直接被赶出去,在那个看重贞洁的年代,她们被主人收用过,外面没人愿意娶,后半辈子过得都很难。
 
这个制度最早能追溯到先秦时期的媵妾制,那时候诸侯娶亲,新娘的姐妹或者同族女子会跟着陪嫁过去,相当于生育备份,后来慢慢演变,到明清时期就成了大户人家普遍的通房丫鬟制度,本质上都是为了家族传宗接代考虑。
 
清代笔记《陶庵梦忆》里也有相关记载,通房婢女夜里要执烛伴读,主人倦了就要侍寝,还有《清稗类钞》里专门提到,这类丫鬟住在卧房旁边,就是为了方便随时承应。
 
总的来说,通房丫鬟是封建等级制度下的特殊产物,她们没有人身自由,也没有独立的人格尊严,只是主家可以随意处置的私有财产,放到今天看很难理解,放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却是大户人家默认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