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上海,男子深夜全副武装,用瓦斯罐炸开ATM机出钞口,明明

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上海,男子深夜全副武装,用瓦斯罐炸开ATM机出钞口,明明机器内有34万元现金,他却一分都没能取出,只能空手逃走。警方依托监控迅速锁定并抓获他,男子妄图谎称是朋友作案,却答不出对方姓名、联系方式,谎言当场被戳穿。

这个男子叫黄某,案发时间是2025年1月18日凌晨四点。黄某提前准备好瓦斯罐,换上黄色外套,用围巾把脸遮得严严实实,悄悄进入ATM机房。

黄某的思路很清晰,先插入银行卡输入密码,等出钞口打开的瞬间塞入瓦斯罐包裹点火,随后迅速后退躲避爆炸。将近凌晨五点,机房内一声巨响,出钞口被炸开,浓烟四起。黄某赶紧上前翻找,可机器内部结构复杂,折腾了半天,那34万元现金就是拿不出来。黄某只能空手离开。

事后银行核查,这台ATM机内存有34万余元,爆炸还额外造成机器本身损失15000元。警方调取多角度监控录像,很快锁定了黄某并将其抓获。

落网后,黄某还想着抵赖,说作案的是网上认识的一个姓张的朋友,瓦斯罐、外套、银行卡都是对方借去的。

结果警方在黄某租住处搜出了同款黄色外套,手机里还留有案发前搜索作案工具、案发后搜索本地ATM爆炸新闻的记录,连房东都认出监控里的人就是黄某。那位所谓的张姓朋友,黄某说不出全名,没有手机号,联系方式也已删除,谎言漏洞百出。

说起ATM涉案,法律界有一个绕不开的参照案例,许霆案。2006年4月21日,广州市保安员许霆发现ATM机出现故障,每取1000元只扣1元,随后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取走17.5万元后携款潜逃。

许霆案一审被以盗窃金融机构罪判处无期徒刑,判决引发全国广泛讨论。重审时,法院考量到许霆的行为属于利用机器漏洞,与使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在主观恶性和犯罪情节上有本质差异,最终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黄某和许霆案的本质区别就在这里。许霆是利用故障漏洞,没有破坏;黄某是事先准备爆炸装置,主动炸毁机器,主观恶意更强,手段危险程度更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以数额巨大财物为盗窃目标的未遂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黄某目标金额34万余元,属于数额巨大,加之使用爆炸这种破坏性手段,即便一分未得,照样难逃追究。

黄某始终拒不认罪,毫无悔意,法院最终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那15000元的机器损失,银行还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追偿。

黄某图的是一夜暴富,换来的是六年牢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