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名初中女生邀约同学合伙霸凌他人,被这名女生拒绝后怀恨在心。第二天体育课,霸凌者将她堵在厕所关门殴打,扇巴掌、踢踹腿部,受害者蜷缩在地,期间有旁人路过观望却并未制止,霸凌持续近二十分钟。受害者浑身无力,被同学搀扶离开,就医确诊双耳外伤、耳鸣、腰部韧带水肿,回家后变得沉默自闭。家长果断报警,警方当日立案,施暴学生被暂时停课。校方表示处理方案需等待警方调查结果,暂未给出最终处置意见。
故事发生在天津某中学,主角是初中女生小林(化名),平日里性格文静、本分,邻居同学对小林印象都不差。
其实早在这件事发生之前,国家针对校园欺凌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界定。
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次在法律层面把学生欺凌讲清楚: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都算欺凌行为。
同时这部法律明确学校要完善欺凌处理流程,监护人不能放任或唆使孩子欺负别人。小林后来遭遇的情形,恰好踩中了这个定义里的每一条。
同班的小花(化名)纠集人手欺负另一名同学,顺嘴喊小林一起上手,小林没多想就拒绝了。这一拒绝让小花心里憋上了火,盘算着找机会找小林算账。
第二天正赶上体育课,操场上一切看着照常,老师组织着学生做活动。小花趁机把小林单独叫到教学楼里的公共厕所,门一关,巴掌甩过去,脚也跟着踹向腿部。
小林整个人蜷在地上,动都动不了,期间有人推门看了一眼又退出去,没人上前拦一下,这一打就是近二十分钟。
小林被两名同学搀着才走出厕所,腿软得几乎站不住,父亲边先生看到女儿这个状态,当场吓懵了,赶紧打了110和120,警方很快赶到,当天就出具了《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
送医后查出双耳外伤、耳鸣,两天后复查又添了腰部三到五节棘间韧带轻度水肿。回家以后,小林话越来越少,整个人闷在自己的世界里。
边先生几次找学校要监控录像,想搞清楚体育课那二十分钟究竟怎么没人发现,校方一直没给。
这种隐蔽场所的监控盲区,正是2024年5月教育部专项通知里点名要解决的问题,通知要求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在楼道、储物间、卫生间等隐蔽角落实现监控全覆盖,公布欺凌防治电话并落实首问负责制。
事情到了眼下这一步,小花仍在停课,校方说法依旧是案件由警方处理,责任没定,最终怎么处置,还得再等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