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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面前,一点亲情都不留!上海,13岁女孩的人生遭遇非常凄惨,她很小时父母离异,

金钱面前,一点亲情都不留!上海,13岁女孩的人生遭遇非常凄惨,她很小时父母离异,她抚养权归父亲,可父亲没房住,只能带着她住进爷爷的家中,本来三代人平稳度日,谁料祸不单行,父亲和爷爷先后离世,当她在至亲离世的悲痛中备好无助时,远在海外的大伯突然回国,逼着她搬离房子,说爷爷的房子及遗产全部归他。女孩无处可去,就是不搬,大伯毫不留情,直接将女孩告上法庭,最终法院让人拍手称快!

13岁小花很小时,父母就离婚了,她的抚养权给了父亲,可父亲没房子,他带着小花回到爷爷的房子里居住。

有了落脚地,三代人一起生活也算安稳平淡,小花也感受到爷爷的疼爱和照顾,给了她缺少完整家庭的温暖。

谁料祸不单行,父亲和爷爷先后离世,偌大的家里只剩她一个孩子,她的天彻底塌了。

可就在她失去至亲、满心无助时,常年定居国外的大伯突然回国,让她搬离房子,说他要继承爷爷的全部遗产,不让小花继续居住。

一个刚13岁孩子,接连失去依靠,现在连住的地方都要被夺走,小花心里又害怕又委屈,不知道该找谁求助。

她母亲收入微薄,挤在狭小老旧的房子里,根本没多余空间接女儿同住,爷爷房子要是让大伯要走,那自己住在哪里?

她恳求大伯说,这套150平的大房子可以给大伯,能不能让她住在爷爷的另一套50平的房子里呢?她真的没处可去!

可大伯态度坚决,说爷爷的遗产与她无关,必须全部归还。

小花看大伯对她一点怜悯之心都没有,犟劲上来了,就是不搬,愿意咋地咋地!

谁知,大伯直接将小花告上法庭,让她立刻搬离,他要继承全部遗产。

走投无路的小花,来到当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寻求帮助。

《民法典》第1128条第1款: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办案检察官理清了遗产继承的关键:爷爷离世后,大伯作为老人的儿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但小花的父亲走在了爷爷前面,按照代位继承规定,小花可以代替父亲,拥有和大伯同等的继承资格,大伯没资格独自占有全部房产。

考虑到小花无稳定居所、生活困难,检察院一边为她申请司法救助金,缓解当下生活开销难题,全程跟进案件,保障孩子在庭审中的合法权益。

经过一审、二审审理,法院作出兼顾情理与法律的分割方案:两套房产、存款全部算作爷爷遗产,由两人平分。

其中50平小户型直接归小花单独所有,保证她长期有固定住处。

150平的大房子两人按份共有,小花占四成份额,大伯占六成,整体财产利益大致均衡。

后来两人商量把大房子卖掉,小花分到400多万现金。

可新难题随之而来,未成年小花手握大额遗产,很容易出现资金随意动用、被他人挪用的风险。

《民法典》第35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提存公证规则》第6条:监护人、遗产管理人为保护被监护人、继承人利益,请求将所监护或管理的财产提存的,公证处可以办理提存公证。

小花母亲有意愿合理规划这笔遗产。可当地检察院牵头,联合妇联、民政、公证处等多个部门协商出监管方案。

将400多万存入公证处专门托管。

小花没满18岁前,除非读书、看病等必要开支,经过用途审核才能取钱;等她成年,全款会直接转到她个人账户。

这套多重监督的托管方式,彻底打消了资金被随意动用的隐患,既守住了孩子应得的遗产,也给这个命运坎坷的小姑娘,撑起了安稳有保障的未来。

这起案件也让人感慨,法律不只讲规则,更会体恤弱势未成年人,尽可能为困境孩子留住安身之所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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