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台湾年轻士兵江国庆,因被控奸杀女童被判死刑,押赴刑场枪决前,他始终不认罪,咬着牙说人不是他杀的,自己是被屈打成招的冤枉人,还说就算死了也要找害他的人讨说法,14年后,真凶落网认罪,可法院却判了无罪,当庭就放了人。
1996年9月,台湾空军作战司令部的营区里,一名5岁的谢姓小女孩,被人发现死在厕所外的水沟边,法医尸检确认,孩子是先被闷死,之后还遭到了性侵,案子发生在军营里,手段恶劣。
军方很快成立了专案组,他们把营区里相关的士兵、员工都排查了一遍,还做了测谎,江国庆测谎没通过,加上案发现场厕所的垃圾篓里,有张沾了精液的卫生纸,上面检出了他的DNA,专案组就把他当成了重点嫌疑人。
接下来就是连续三十多个小时的审讯,负责审的人不是正规的司法警察,是军方的反情报队,审的过程里有呵斥、殴打,还有用电棍电击,甚至强迫他看被害女童的解剖录像,把审讯室布置成灵堂施加心理压力,身体和精神都扛不住,江国庆最后就按审讯人的意思,认了罪。
拿到认罪口供,军方就宣布破案了,可到了11月初审开庭的时候,江国庆当场翻供,说自己之前认罪是被打的,是屈打成招,他还指出了自己身上的伤情,可法庭没采纳他的说法,当年12月,军事法庭还是以强奸杀人的罪名,判了江国庆死刑。
1997年3月,案子到了复审环节,上级部门觉得证据有问题,还存在逼供的嫌疑,就撤销了原判,发回去重审,谁知,重审还是用的初审那三名法官,审完结果没变,当年6月还是判了死刑,1997年8月,21岁的江国庆被执行枪决,从案发到行刑才不到一年时间。
江国庆的父亲江支安,一直坚信儿子是冤枉的,他拿着材料到处跑,到处申诉,跑了好多年,其实早在1997年5月,江国庆还没被枪毙的时候,和他同营区的士兵许荣洲,在台中犯了另一起性侵女童的案子被抓,当时就承认过这起女童案也是他干的,可没人重视这条线索。
一直到2010年,相关部门重新调查这个案子,才发现当年的案卷里有漏洞,案发现场厕所气窗的木条上,有一枚掌纹,比对之后发现根本不是江国庆的,是许荣洲的,2011年1月,许荣洲被正式逮捕,到案之后他也承认,当年的案子是自己一个人干的。
真凶认罪的消息传开,当年的冤案才算大白于天下,2011年9月,军事法院对江国庆案再审,正式改判他无罪,此时距离江国庆被枪决,已经过去了十四年,江家后来也拿到了相应的刑事补偿,创下了当时台湾地区冤狱赔偿的最高纪录。
另一边许荣洲的案子也在走司法程序,一审的时候,法院认为他的自白和现场细节对得上,加上掌纹证据,考虑他有轻度智障,判了十八年有期徒刑,可许荣洲这边不服上诉,到了二审的时候,情况发生了反转,法院提出了好几个疑点,认为现有证据不够充分。
二审法院认为,许荣洲的多次口供前后不一致,他背部还有伤痕,可能也是被刑求的,口供可信度不高,现场的掌纹只能证明他去过那个厕所,不能直接证明是他作案时留下的,还有最关键的证物,沾了女童血的木条,当年已经弄丢了,没法再做实物比对。
检方不服二审判决,又接着上诉,到了2014年,台湾地区最高法院审理之后,还是维持了二审的无罪判决,许荣洲被当庭释放,还因为被关押了两年多,拿到了一百多万新台币的刑事补偿。
整个案子看下来,最核心的教训就是司法容不得半点草率,当年为了快点结案,用了不当的审讯方式,错判了一个年轻人的性命,后来真凶出现,又因为关键证据灭失,没有依法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