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引失败就诬陷!上海,据说一个试用期女子打扮得花枝招展,主动到老板办公室陪老板喝酒,搔首弄姿抛媚眼,没想到老板都没碰自己一下,女子出来后,搞了个骚操作,和男友一起报警,说老板在酒里下药,然后对她图谋不轨,他们还在办公大楼大闹一番,觉得这样可以大捞一笔。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老板办公室设有监控,他们俩那天喝酒过程都被录下来了。这回老板想让他们大出一笔来赔偿!
说白了,这就是典型的歪心思走火入魔,不想着好好工作凭本事转正,反倒想靠姿色走捷径,捷径走不通就玩诬告碰瓷,把法律和他人的名誉当成自己捞快钱的工具。
我觉得这事越琢磨越荒诞,据说今年初上海有个金融公司招了个试岗姑娘,当天下午人家老板和她隔着长条办公桌对饮洋酒,全程监控拍得明明白白,各坐各的,零肢体接触,姑娘自己清醒收拾东西走出办公室。
按理说试用期好好表现就能留下来,偏不,她可能心里盘算的是另一套剧本:打扮精致主动凑上去,等老板就范或者妥协,回头要么敲一笔封口费,要么拿这事当筹码谈转正待遇。
可现实是老板压根没接这个茬,连酒杯都没越线碰一下,戏演砸了,她出门见到男友立马改口,说被强迫陪酒、被下药、被摸,男友一听直接报警,俩人还杀回写字楼大闹,当着商户和员工的面嚷老板性骚扰、下药,那架势摆明了想先制造舆论压力再谈私了。
我感觉他们低估了一个东西,监控。警察调出完整录像,酒水也送检了,啥药物成分没有,肢体接触为零,所谓下药骚扰全是编的,警方认定女子构成诬告陷害,给了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个人档案从此多了条违法记录。
可老板也不是吃素的,反手告上法院要求公开道歉并索赔,法院最后判她在大厦公示栏贴致歉信不少于七天,还要赔两千块维权开支,虽说老板主张的十万损失因证据不足没全支持,但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一点没跑掉。
本来是一份好好的工作机会,非要想着用旁门左道的方式牟利,最后工作没着落,还留下了违法记录,赔了钱又丢了脸面,实在是得不偿失。
说到底,欲望与算计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求利不成便恶意诬告敲诈,看似能拿捏他人,实则所有谎言都会被证据拆穿。你现在在监控、转账记录、聊天截图面前,几乎没有撒谎的空间,赌一把诬告碰瓷,输的就是你自己的前途和自由。
以上只是我个人对这起事件的看法,你怎么看这种"碰瓷式诬告"?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